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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杨明ymsos 笔名:杨明ymsos 地区: 行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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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沉痛悼念瞿同祖先生
(转)汉字简化过程中的十大错误(作者不详)
一、失去了表音功能
许多汉字原来是形声字,简化后失去了表音功能,而这正是汉字有别于其他文化的特点。如:
際(际)價(价)標(标)僅(仅)歡(欢)
隊(队)屬(属)劉(刘)燭(烛)敵(敌)
二、无理简化,莫名其妙
许多汉字的部首被毫无道理地用“又”字和叉代替,使优美的汉字变得不伦不类,莫名其妙。如:
鳳(凤)風(风)漢(汉)僅(仅)難(难)
權(权)歡(欢)聖(圣)對(对)樹(树)
三、割裂了整个汉字体系
许多汉字是自成体系的,常用字简化后割裂了与非常用字的联系,致使从小学简化字的人一辈子也记不住一些使用频率较低的字。如:会写 “扑(撲)” 不会写 “璞”和“蹼”,会写 “还(還)”和“环(環)”不会写 “寰”和“鬟”。其他还有:
仅(僅)谨瑾盘(盤)磐牺(犧)曦
彻(徹)澈撤蜡(蠟)猎(獵)鬣
歼(殲)纤(纖)谶伤(傷)殇(殤)觞(觴)
声(聲)馨磬罄梦(夢)懵甍
四、形体笔画比较丑陋
许多汉字原来是非常方正美观的,简化以后字形变得极为难看。如:
讠(言)钅(金)车(車)龙(龍)汉(漢)
刘(劉)华(華)长(長)拣(揀)东(東)
五、合并偏旁,字不达意
像“貓(猫”)和“豬(猪)”简化以后都成了狗类了,实在是太滑稽了。
六、同音字合并,字义混乱
汉字本来是有精确分工的,非要人为地让一个字去承担本不该它应该具有的含义。如:
后:前后皇后原本为前後皇后
发:发现头发原本为發現頭髮
面:面部面粉原本为面部麵粉
板:木板老板原本为木板老闆
七、毫无道理地将汉字进行切割,音形皆损
如:掛(挂)蠍(蝎) 槨(椁) 櫬(榇)
八、简化后出现表音错误
如:鄰(邻)賓(宾)
韵母本是in,但简化字是用韵母为ing的字作偏旁,容易让人读错。
九、有些字笔画本不多,完全没必要简化
如:減(减)涼(凉)於(于)時(时)國(国)
十、使汉字的可识别性大大降低
汉字简化以後,使原来差别很大的字变得非常相像,导致经常被人搞错。
如:鳳(凤)和風(风)厲(厉)和歷(历)
特别是“凤”和“风”,经常出现姓名中的“凤”和“风”,简体的两个字一旦稍微写潦草,就容易让人分辨不清。
沉痛悼念滋贺秀三教授
2008/02/26-16:33 滋賀秀三氏死去(東京大名誉教授)
滋賀 秀三氏(しが・しゅうぞう=東京大名誉教授・東洋法制史)25日午前11時42分、肺気腫のため自宅で死去、86歳。福井市出身。葬儀・告別式は28日午前11時から神奈川県鎌倉市小町2の14の4の鎌倉カトリック雪ノ下教会で。喪主は長男正樹(まさき)氏。
中国不存在奴隶社会
中国有没有存在过奴隶社会?这是个问题。上世纪20年代末开始,众多学者就中国古代社会史及古史分期问题展开了非常激烈的讨论,当然,这种讨论到了49年“定一尊”之后便戛然而止了。直到1980年代,方有所松动,但是某些红色“学者”们,依然动辄以大帽子来压制学术性质的研究。
1927年到1937年是论争的第一个阶段:
这样的论争的出现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是分不开关系的,正是一批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学者试图以马克思理论来分析中国古代社会,从而引发了论战。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此时接受的马克思主义乃是来自于苏联的二手货,是被苏联一批革命家和政治家改造过的马克思主义,很多马恩的基本观点如亚细亚生产方式,已经被曲解了,五阶段的人类社会发展理论已经开始崭露头角。
先看看主张中国有奴隶社会的人有哪些:第一当然是文痞大佬郭沫若。1929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将西周之前称为原始公社制,西周为奴隶制,春秋后为封建制。后来的版本中,他把中国的奴隶社会正式定在了夏商和西周。该书中,郭氏自称是恩格斯《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的中国版,要以辩证唯物论来研究中国古史。此书一出,顿遭托派、新生命派诸路好汉围攻。暂按下不表。1933年以后,郭氏的支持者开始助阵。先是吕振羽,在其著作中,他宣称奴隶制度并不限于希腊和罗马,而是一般存在的。他认为商朝是“亚细亚类型的奴隶制度”,并认为西周已是封建社会。继而是翦伯赞和邓拓。邓拓认为中国殷商时代是奴隶制度高度发展的时期,而西周社会生产不是以奴隶劳动为主,故而不是奴隶社会。除了上面几个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也有其他派别的人物赞成中国存在奴隶社会。如托派的王宜昌,他将周秦汉西晋认定为奴隶社会。新生命派领袖陶希圣观点混乱,早期反对奴隶社会的存在,后来他则认为中国社会发展同于欧洲,存在奴隶社会。
再看看反对派。新生命派的梅思平认为炎黄之前为氏族社会,炎黄之后到清末为封建社会。托派的李季认为中国是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不同于西欧的奴隶制。他说郭沫若硬对中国社会削足适履,套进马克思的公式里。并说,存在奴隶并不能得出存在奴隶社会的结论。托派李麦麦认为郭沫若幼稚地用错误堆砌成了他的理论,强烈抨击郭把商周的农夫、庶民都归于奴隶的结论。托派陈邦国认为,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氏族解体后,希腊罗马经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而其他广大地区则直接进入封建社会。托派丁迪豪认为,马恩从来没有主张过任何社会的发展,非经过奴隶制度的阶段不可。史实证明只有少数地区经历过奴隶社会。托派胡秋原认为,希腊罗马也是先经过了一个短暂的封建阶段,才又进入奴隶社会的,这是历史的反动。中共曾经的领袖,后来被诬为所谓托陈取消派头子的
1937年到1949年是论争的第二个阶段:
这个阶段里,苏联斯大林理论对中国的影响越来越强烈。在苏联,将亚细亚生产方式认为是奴隶制的学说成为了唯一正确的理论。1938年,斯大林正式提出著名的“五种生产方式”演进的理论。相背理论研究在苏联已经成了禁区。路线和理论上紧跟苏联的中共理论家们自然不再有其他的观点。新生命派以陶希圣为首投靠了汪伪,托派人物也各自投靠不同主子寻找出路,论战于是也不再有了。吕振羽、翦伯赞都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奴隶制的一个变种。吕振羽把殷商认为是亚细亚类型的奴隶制国家。翦伯赞认为殷商时农业畜牧业手工业中,奴隶都是生产劳动主要的担当者。范文澜亦断定殷商属于奴隶社会。郭沫若自觉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开始把商朝认为是奴隶社会。侯外庐则坚持郭沫若此前的观点,商是氏族社会末期,周才进入奴隶社会。总之,一切和谐,大家和和气气,不争不吵。
反对论者胡厚宣,著名甲骨文专家,他从史料出发,论证了殷商不是奴隶制社会。批评郭沫若等为与西洋奴隶社会比附,不惜对史料妄解曲说。郭等引用的诸多证明奴隶存在的甲骨文其实与奴隶并不相关。
1949年到1978年,这段时期,学术已经不复存在了,一切为了政治。
其实或许学者们也很矛盾,一方面,他们信奉苏联的理论,认为中国必然要有奴隶社会,另一方面,史实又证明,中国和希腊罗马这样的奴隶社会是不同的。怎么办?理论上认定中国存在奴隶社会,实践上指出中国的奴隶社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奴隶社会。
他们首先要对“奴隶”和“奴隶社会”进行界定。奴隶者,无独立之人格,无独立之经济地位,为奴隶主所完全占有,形同财物。范文澜、翦伯赞都持此观点,这也是马恩的基本观点。可到了郭沫若这里,他却认为奴隶和农奴(农奴人格是独立或半独立的,有自己的生产资料)是几乎一样的,交租服役的农夫在他这里都变成了奴隶。因为他也知道,中国古代确实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奴隶社会者,自然是奴隶制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奴隶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的社会。就中国情况而言,苏联学者认为古代东方的奴隶的数目是很少的。那很少奴隶的中国是否是奴隶社会?苏联人说,中国是奴隶社会的原始阶段,不必考虑奴隶数量问题,也不必深究奴隶是否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国内学者也就附和说,“中国存在奴隶社会是一个原则性问题”,尽管奴隶不多,奴隶不是主要生产者(杨向奎)(看到这里我很悲哀,因为
1957年,终于出现了微弱的反对声音,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早春天气”,著名历史学家雷海宗先生撰文指出,历史上的奴隶制国家只是人类发展史中的一个例外情况,即使在希腊,也不是普遍存在奴隶制,只有雅典等少数工商业城邦为特例,罗马则是不同于雅典的土地奴隶制,也是仅见的一例。因此世界历史上没有一个奴隶社会的阶段。李鸿哲则认为五阶段理论不是马克思的学说,奴隶社会说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是教条主义,而这一教条是由苏联的斯特鲁威和中国的郭沫若发展起来的。早春天气迅速过去,引蛇出洞之后是大规模的践踏真理。二人之后戴上了右派帽子,雷海宗先生几年后在极度抑郁中去世。痛哉!
1978年,禁区开始有所松动,众多历史学家开始回复到正常的研究轨道上。中国有无奴隶社会问题也被重新提出。十余年后,奴隶社会不是人类社会的必经阶段的学说已经在学术界得到很多人的认可。这一问题也经常和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联系在一起。
黄观璠认为,奴隶制与奴隶社会不能混为一谈,说商周是奴隶社会的史料不足,商代的奴隶多家奴,不从事生产活动。张广志认为,奴隶制在世界很多地区存在,但仅在地中海一带获得充分发展而构成奴隶社会。以奴隶社会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的理论是典型的以偏概全的西欧中心论。晁福林认为夏商为氏族封建制社会,西周是宗法封建制社会。
回顾了八十年来的争论,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马恩没有把奴隶社会当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
2、社会发展五阶段理论是斯大林及苏联御用学者提出的。
3、中国夏商周(如果夏朝真实存在的话)不是奴隶社会。
4、理由在于中国的夏商周不存在大规模的奴隶生产,奴隶数量也不多。(详细的论证过于专业,我这里不再赘述了,只取结论)
5、从前郭沫若等学者在论述中国存在奴隶社会时,对某些甲骨文材料释读错误,或曲解了材料,或没有使用对其理论不利的材料。
6、为了所谓的政治正确而不顾事实,对学术的损害有目共睹。学术独立,这是必须坚持的底线。
推荐几本近代史的书
2007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考前预测及考点分析(二)
第二节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04年多选一题为唐宋法制的综合,涉及法典、刑罚原则和司法机构)
一、永徽律疏与中华法系
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法典。(03年多选题)
二、十恶
十恶为十种罪大恶极的侵犯皇权尊严和家庭伦理及社会秩序的犯罪,为北齐时首先出现,隋朝时正式确立。十恶不能赦免。
这个是07年的重点了,沿革要记住,而且,十恶保障的是什么也要记住。
三、六杀
六杀最早规定于唐律,为杀人犯罪的六种形态,注意区分人的主观动机,处刑不同。
分为:谋杀、故杀、斗杀、戏杀、误杀和过失杀。
四、六赃
六种涉及非法取得财产的犯罪,也是首先规定于唐律。
即:强盗赃、窃盗赃、受财枉法赃、受财不枉法赃、受所监临财物赃、坐赃
五、保辜
一种很有意思的制度,最早产生于何时尚不可考。
指伤害行为发生后,规定一定的期限,期限满后,根据被害人的伤势及死亡与否确定加害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预测07年考的可能性90% 会以案例的形式出现,大约就是问某人打伤某人了,然后县令之类的官员是怎么怎么判的,然后问做法对不对,或者问应该怎么判。
六、五刑与刑罚原则
1、公罪与私罪
唐代关于官吏犯罪的一个原则,公罪是执行职务时因过失导致的犯罪,私罪是官吏的非职务犯罪,或执行职务时徇私情导致的犯罪。
公罪的处罚要轻,而且可以在抵当刑期时多于私罪。
2、自首
唐代关于自首的规定很详尽,基本原则是自首可以减免刑罚,但必须在犯罪被官府或他人察觉前,而且必须如数退还赃物,而且必须如实交待,而且人身伤害等犯罪不适用。
3、类推
唐律的规定。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相近似条文进行判案。
具体为:若罪行轻于某无罪行为,则该行为无罪;若罪行重于某重罪行为,则该行为理当为重罪。
4、化外人 (2006年单选)
绝对要考,而且肯定是在单选中以案例形式出现,比如日本人打了朝鲜人用哪国法律处罚之类,牢牢记住!
哈哈,上面是去年的预测,果然猜中,出题方式和我预测的一摸一样:)
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规定。也是类似现代国际私法之准据法的规定。
同国籍者互相侵犯,适用其本国法;不同国籍者互相侵犯,适用唐律。
七、宋刑统与编敕
宋代律典名称。编敕为皇帝的诏令的汇编,是宋朝主要立法方式。
八、契约与婚姻法规 太复杂了,不用管了,听天由命吧:)(03年考过宋代继承制度)
九、四等人
元朝这个东西想必以前学历史时就记得了吧:)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关键恐怕在于同罪异罚了。
十、明清律与明大诰
明清律的不同在于它们采用的是七篇的体例,记住这个就行了。
大诰是朱元璋的命令汇编、及案例汇编,以惩治贪官为主,以重刑著称。
十一、律例关系 (应该会在多选中出现,看看书上的表述吧)
因律文制定后便不再修改,为适应发展的社会关系,就使用汇编条例(颇多为实际案例)的方法来对律进行实质的修改。一方面对法律起到推动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可能因滥用而导致司法腐败。
十二、会典
相当于唐宋的令,是国家典章制度的汇编,包括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等,看作行政法也未尝不可。
十三、罪名与刑罚
1、折杖法
宋代折抵五刑的一种方法。记住朝代就好了。
2、刺配
看过水浒吧,宋江之流的就是被处以刺配的,这个映象深了吧:)
3、凌迟
千刀万剐,非常残忍,记住是起源于五代时期,也可能是辽朝,宋成为正刑。
4、充军
明朝的刑罚,云南人很多都是当年被充军过来的。
5、奸党罪
禁止结党营私,明清都有规定。
十四、立法思想与刑罚原则(从重从新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今年新增了一个考点,是明刑弼教,弼是辅助之义,故明刑弼教是指,一方面要实行法治,一方面要以教化来预防。二者之间,虽然从字面而言是以刑辅教,实则二者并重。
该考点重点记忆,并与前面的立法思想明德慎罚、德主刑辅相联系掌握。记住分别是哪个朝代的思想,其核心含义如何。
至于刑罚原则,所谓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是和唐律比较而言的。
十五、司法制度
1、大理寺 刑部 御史台与都察院
放在一起说,合称中央的“三法司”。即三大司法机,大理寺负责审判,明清负责案件复核;刑部是司法行政,明清时负责审判;御史台,明清后改称都察院,负责监查。
记住名称和职能的变化就行了。
2、刑讯与仇嫌回避原则
这个简单,应该不会考,因为刑讯与回避制度是一直存在的。知道就行。
3、审刑院
宋朝前期的设置,实际是新设一个机构负责中央审判,从而把大理寺的职权架空,实现中央集权的目的。
4、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按都察院
如果这是考点那么我就怀疑设置者的智商,哪里有甚么提刑按都察院?他家自己设立的吧:)应该是提刑按察使司才对。
提点刑狱司是宋朝的设置,负责路一级的司法审判工作;
提刑按察使司为明清的设置,负责省一级的司法审判工作。
5、翻异别勘(2005年单选题,采用案例形式出现)
宋代的制度。就是如果犯人翻供或不服判决,而且案情重大的,需要换司法官员或司法机关重新进行审理。
6、审级管辖
有点复杂了,简单说一下吧。而且只以清为例了。
州县一级:负责笞、杖案件的审理执行;
府一级:负责审核州县案件,可执行徒案件;
省一级:复核案件,可执行流案件;
中央一级:复核案件,可执行死刑。
实际审级颇多,如死刑,可经过七审方处刑。
一般的案件,只能逐级诉讼。
7、廷杖与厂卫
都是明朝的东西,廷杖就是在朝廷上直接杖打大臣,甚至打死;
厂卫都是特务机关啦,就是东厂西厂锦衣卫了。
8、会审
从明朝开始盛行,这里只说清朝的秋审了。
死刑除罪大恶极必须立即执行的,都判处监候,等待秋审。每年中秋后,各省将一般的死刑案件分为四类上报,中央各机关官员在天安门前进行复审,如属实则可执行(称“情实”),如证据不确凿则明年再议(称“缓决”),如属可原谅的,即不是必须处死的则改判其他刑罚(称“可矜”),如家有父母年老需赡养而又无其他兄弟姐妹的则处笞杖后释放回家(称“留养承祀”)。
又是一题猜中的,2006年单选考到,方式也就是案例,哈哈:)不过考的比我预计的简单多了,就是选个秋审,而四种情形则没有涉及到。2007年复习不用再看了,应当不会再考了。
9、死刑复奏
唐朝的制度,就是死刑案件必须经过三次或五次奏报皇帝之后,方可执行,与会审一样,都是慎刑的表现。在此之前,魏晋时期就已经有类似制度了。体现了对死刑执行的慎重。后来清朝的秋审制度,同样也是基于慎刑的死刑构建的。
同样是一题90%可能考的题,而且大概还会和今年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相联系。重点把握。
第三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
一、清末“预备立宪”
1、《钦定宪法大纲》
中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1908年颁布,重君权,轻民权
2、十九信条
1911年十一月武昌起义后颁布,为清政府应急措施
3、咨议局与资政院
咨议局为各省之议政机构,资政院相当于中央之国会,1910年开院
二、清末主要修律内容
1、《大清现行刑律》
1910年颁布,为将清律进行删改而成,体例及内容与传统法典大致相同
2、《大清新刑律》
采用西方资产阶级刑法体例制定,更改了传统之刑罚方式,1910年颁行。
(04年不定项为清末刑事法律的变化)
3、《大请商律草案》 或许吧,有空还是看看书上怎么说的
分为总则和公司两部分,未及颁行。
4、《大清民律草案》 (03年单选题)
仿大陆法系民法典,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制定完毕后未及颁行
5、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
清末就差这个没有考了,好好看看名称之类的,最好找书详细看一下
1906年起草《刑事民事诉讼法》,但未颁行。
1911年又编成《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以西方国家的诉讼制度和诉讼原则为基础,为最早的具有近代意义的诉讼法。
1906年制定《大理院审判编制法》,1911年颁行《法院编制法》,确立了大陆法系的若干审判原则和制度。为民国诉讼审判制度的奠基。
三、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04年单选题)
1、四级三审制 可能作为多选中一个选项,记住
&nbs; 在《法院编制法》中规定
2、领事裁判权
通商口岸的外国人犯罪,只能由当地的外国领事来审判,侵害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3、观审与会审公廨
原告为外国人,被告为中国人的案件中,领事官员有权前往进行“观审”
在租界设立的机构,凡涉外案件,领事官员都参加审理。(03年多选题)
四、《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五、“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 “贿选宪法”
天坛宪草为袁世凯制定,基本继承临时约法,但为颁行。
袁记约法为1914年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1916年被废除。
贿选宪法即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时曹锟在位。
2005年考过各个宪法性文件的综合题
2007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考前预测及考点分析(一)
2006年司法考试的中国法制史部分题目不多,与前几年相类似,计有单选题4题,多选题2题,共8分。分值不高,或许大家都不够重视,不过,如果能顺利拿下这8分,可能在某些时候就可以起到救命的作用哦:)
从2006年考试的情况看,大约,单选题都是关于某个朝代的某项具体制度的题,如2006年的四个单选分别是:秦朝刑法原则中的诬告反坐,汉朝春秋决狱中的原心定罪,唐朝刑法中的化外人相犯的原则,清朝司法的秋审制度。故可推测,2007年的单选题仍然会延续这一模式。
而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则将会采取对中国古代的某项制度的一个综合性把握的出题方式,不会局限于某个朝代。如2006年的两个题,一个是关于证据制度的,一个是关于司法制度的描述。
姑且做个大胆的预测,今年考的题目将是:
单选:成文法的颁布、五服制罪、保辜制度、死刑复奏制度
多选:礼法关系及历代立法思想(法制指导思想)结合起来考;
关于诉讼制度的描述,包括清末诉讼法制定。
是与不是,且待下周六分晓。猜对了,大家给点掌声,猜错了,大家也切勿责骂:)
当然,除了上述几个预测,还有一些部分也是有可能的,下面具体通过考点,做个简要点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节 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一、法制思想(以德配天 明德慎罚 德主刑辅)
前二者都是西周的法律指导思想,记住名称即可,并注意这些思想在汉朝之后被发展成为“德主刑辅”,也就是通常所谓法律儒家化之进程表现之一,为董仲舒首先提倡。在唐朝则被归纳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二、先秦法制主要内容
1、出礼入刑 :礼法关系很可能在多选中出现,要极其注意
这里强调的是“礼”与“刑”的关系,把握礼是根本,是刑的指导,违反了礼的规定,则要用刑来进行处罚。刑是维护礼的一种手段。
2、五刑:
前五刑为:墨、劓、剕(或刖)、宫、大辟
后五刑为:笞、杖、徒、流、死。 注意对比。
3、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
契约记住“质”为买卖奴隶牲口之契约,“剂”为一般物品之契约,“傅”“别”则为借贷契约即可。
婚姻制度:几个原则,一是结婚的要件,主要有“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二是婚姻的解除,即“七出三不去”。具体内容我觉得不用记了,若考,猜吧:)
(04年考西周婚姻缔结要件,这次应该不会考了)
继承制度:嫡长继承
4、铸刑书与铸刑鼎 、《法经》与商鞅变法
涉及成文法制定和颁布的问题
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为我国第一次颁布成文法,稍后是晋国的铸刑鼎
成文法的颁布也是一个重点,最好找辅导书看看上面对子产铸刑书的意义是怎么表述的,我怕我的表述不准确
《法经》为战国时魏国李悝所制定,为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成文法典。(03年单选题)
商鞅变法但一个重要内容,是在《法经》的基础上,改法为律,制定秦律。
三、秦汉律的主要内容
1、罪名与刑罚
非常纷繁复杂,我断定不会考,也不用去看了:)
不过,2006年考了个秦朝的刑法原则——诬告反坐,大约今年不会继续从这里出题了吧?
2、文景帝废肉刑 (2005年单选题)
05年考过缇萦上书,估计今年考的可能不大。
3、上请与恤刑
上请可以和后面的八议对照来看,是官僚贵族法律特权的表现,指一定身份的人犯罪时司法官员不能断罪,须奏报皇帝裁决。
恤刑也是法律儒家化的一个表现,指对于老幼妇女残疾等人犯罪时可以减、免处罚。
4、亲亲得相首匿(2005年单选题,采用案例形式出现)
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指父母与子女、夫妻、祖父母与孙子女间可以相互隐瞒犯罪,而不受处罚或可上请皇帝减轻处罚。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04年多选题)
1、名例律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律典编撰技术的进步。体现之一就是名例篇目的出现。
具(位于律典最后)―――刑名(魏律出现,列于篇首)―――刑名+法例(西晋出现,泰始律,列于起首两篇)———名例(北齐出现,位于篇首,沿用至清朝)
2、八议
这是官僚贵族特权化的法律体现,也是法律儒家化的体现。
即八种人犯罪,不能直接处以刑罚,需奏报皇帝进行裁断: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具体指甚么,不用记了。是曹魏的新律最早规定的。
这个也作重点处理,单选有可能。
3、五服制罪
绝对的重点,这个部分只有这个没有考过了,提高警惕!今年考的可能性95%
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是亲属之间的犯罪,依照其亲疏远近关系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罚,即同罪不同刑。具体为越亲近的亲属间,以卑犯尊处刑加重,以尊犯卑处刑减轻。亲属关系越远,则这样的效果就越轻。西晋的泰始律(晋律)最早规定,再看看书上的表述吧。
五、司法制度
1、大司寇
大司寇为商周最高司法官员。可以记一下中央最高司法官员的沿革:
司寇――廷尉(秦、汉)――大理寺卿(隋、唐、宋)――刑部尚书(元、明、清)
还有中央最高司法机关的沿革:
廷尉(秦汉)――大理寺(隋唐宋)――刑部(元明清)
这些沿革或许在多选出现,记一下没有坏处
2、狱讼 (也会在多选中出现,简单记一下)
周: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初步的划分
秦:区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勘验检察水平高超,刑讯制度,可以上诉称“乞鞠”
汉:大致与秦相同,出现“录囚”,即对在押囚犯的复审
魏晋南北朝:建立直诉制度,可以直接向中央起诉(此前只能逐级诉讼);确立死刑复核制度(死刑执行前奏报皇帝,确认执行)
3、五听
周朝开始使用的审判方法,通过观察犯人的言语、脸色、呼吸、听觉、眼色来判断其是否说谎。
4、五过
不会考吧,我都记不全:)
周朝时规定的五种官员徇私枉法的罪名。
5、三刺
谁出这题谁变态:)手头的N本书只有一本讲了
西周时期,据说一些重大疑难案件要经过三道特殊程序进行,是慎刑思想到体现。
6、廷尉
前面已经有啦,和大司寇结合起来看。
7、御史
监察官员。汇总一下:
御史大夫:秦汉三公之一,为副丞相,主管监察
官员名称的变化:(随便看看,肯定不会考)
御史大夫(秦汉)――御史中丞(魏晋南北朝)――御史大夫(唐宋)——都御史(明清)
机构的变化(这个考的可能性很大)
御史台(从汉到宋)————都察院(明清)
这个沿革也记一下吧,尤其明清叫都察院,别记错了
8、公室告
秦朝的一个诉讼原则,指控告本家人以外的人的犯罪行为,官府必须受理
应该不会考,考的话我一定提出异议,因为这个东西争论不小。
9、春秋决狱 秋冬行刑
都是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也都是董仲舒的提倡。
春秋决狱是按照儒家经典的文意来判决案件(2006年单选)
秋冬行刑是除了非常重大的案件外,其余死刑案件都在秋天冬天执行。这个可以和清朝的会审结合起来看。会审就是在中秋后集中复核审理全国的死刑案件。
秋冬行刑不排除和清朝秋审结合起来考的可能。
2005年考过法律儒家化的综合题
买到的几本好书
而关于苏俄化的书,自然都是大陆出版的了。维辛斯基是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检察长(1935)、外交部长(1949),斯大林进行党内大清洗和肃反时,维辛斯基是他的好帮手,很多“国家公敌”都是在他手上起诉的(呵呵,至少还有个过场啊),他也是斯大林的国家与法律思想的真正理论化的重要人物,也就是说,我们学的苏联的政法,其实学的就是斯大林的政法,其实也就是维辛斯基的政法理论(再扯远些,我们号称马克思列宁主义,其实实行的都是斯大林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和晚年列宁的思想我们从来就没有当真过)。这次买到了维辛斯基的重要著作《国家和法的理论问题》。
还有一本是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院的集体著作《历史唯物论》的《国家与法律》(分章出版)。
又有得书看啦:)
悼念周密老师
宋初几个有意思的案例
这几天在看《宋史》,看到太宗朝,有些案子颇有意思:
太宗刚即位,就要求各地把懂天文地理的,会占卜算命的人全部送到开封,地方官胆敢不送,处死。命令一下,大家肯定是一头雾水,召这些人去是个什么意思呢?虽则如此,也免不了赶紧照章办事,官职要紧,小命要紧啊。一年以后,大家更不明白了,因为事情有结果了:送来的这些人,有的被录取为公务员,在司天台工作;而更多的,也就是面试不合格,没有被录用的,呵呵,居然被太宗下令在脸上刺字,盖上金印,发配到沿海的某个岛屿去了!不知道太宗是想做什么。有史学家猜测,或许和太祖死得不明不白和太宗即位的不清不楚有关吧。再者,也要大家相信这些人夜观天象会发现某些真相,并说某些不该说的话吧。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光禄寺的一个哥们儿(光禄寺是负责管理宫廷膳食宴会的机关),大概是很久没有喝酒了,也大概是觉得贡酒的味道不错,居然大胆邀约了几个同僚,在宫殿里面喝酒。呵呵,工作时间胆敢喝酒,违反了那个八条还是三条禁令了吧,当然要处理。处理结果比较宽大,这哥们儿被双开了(除名)!
《封建考论》读书笔记
《“封建”考论》读书笔记
“封建”在我们现在的历史话语体系中可以说是最为常用的一个名词,其实,“封建”在新文化运动之后便逐渐丧失其原有含义,从一个历史术语变为了一个泛化的政治名词。究其原因,盖在于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中共政治家、理论家和御用文人学者们出于政治需要,对于传统概念进行改造,并吸收苏联以列宁斯大林为首的政治领袖的政治判断,并通过其强大的舆论和教育体系向国民灌输。本来,创造一个新的名词或赋予旧词一个新的涵义无可厚非,我们在近代化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经常这样。但是,将封建一词的涵义泛化,却给我们的历史研究带来了无穷的后患,这使得我们在认识中国历史的原貌上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也使得我们在认识世界历史的原貌上出现了很大的偏差,并且,间接导致了民族历史虚无主义情绪的产生。当然,造成的恶劣影响不仅仅限于历史,在社会学科的各个方面都有难以估量的影响,比如在法学中,法理学和法制史中,关于法律发展的研究就受此局限。如何破除这种政治概念对于学术的影响,一直以来都有很多学者在努力,
又按,似乎古时,凡封建崩溃或似封建之年代,皆思想开放,民主盛行,若春秋战国,若南北朝,若清末民初。
一、中国之封建
“封”之本义为聚土植树,划分田界,引申为帝王将土地分赐给亲戚功臣做领地、食邑。也指给予爵位名号。作为名词的封则指疆域或所封领地。
“建”之本义为立,设立,与封之义相似。
“封建”始见于《诗经·颂·殷武》,于封邦建国之义,则见于《左传·僖公十二年》。
夏商之分封是对既存之氏族邦国的承认,可称为“氏族封建”。
西周之分封则是分封亲戚功臣,可称为“宗法封建”。
西周封建为“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
封建:封土、赐田、授民
战国时,郡县制开始取代封建制。
汉代之后,封建郡县此消彼长,大约魏晋南北朝之际,国家分裂,广封王侯,贵族政治,门阀制度,领主经济,颇似封建。隋唐之际,虽贵族政治强势,但科举勃兴,为平民参与政治提供途径;中唐之后,领主经济式微,地主自耕农经济优势地位定型,至宋,中央集权强化,更距封建为远。
郡县制VS封建制:
A、领主经济vs地主自耕农经济
B、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同
C、中央权力不同
D、官僚制取代世卿制
E、私学文化vs大一统官学文化
F、土地可否买卖不同
黄宗羲顾炎武及清末民初等人赞成封建,目的在
总结:
狭义封建:特指殷周政制
广义封建:指历代种种形态的分封,有实封与虚封之别。实封指汉初、两晋、明初封建;虚封为“封而不建”。颁赐周边属国也可为广义之封建。
吕思勉:封建者,一统之反也。故,五代、民国也是广义封建。
二、日本之封建
日本自大化改新后,效仿唐制,进入中央集权时代,即飞鸟奈良时代的天皇执政的律令制国家。平安时代的日本,进入武者之世。镰仓幕府(1184~1333)时期,形成将军为首的庄园领主制,农民依附领主,幕府与朝廷成二元结构。此为日本之初期封建。室町幕府时期(1336~1573
英国首任驻日公使:日本是东洋版的feudalism。其曾滞留中国二十余年,却未对中国有此评语。
马克思认为日本油纯粹封建性的土地占有制度。
明治维新的成功,背景条件之一是日本与欧洲的类同性。
明治初期以后日本学者首先以“封建”对译feudalism。
日本学者认为:日本是欧美以外成功实现工业化的唯一国家,原因之一是日本前近代的封建制度,其官僚组织、会议制、教育普及等等,提供了近代化的前提条件。
封建制在本质上重视法律的权利与义务,多少助长了近代法的成长。
三、西欧之Feudalism
西欧的feudalism是由罗马时代的社会组织与日耳曼蛮族的军事组织糅合而成的。
A、罗马帝国境内的贵族与大领主世袭占有庄园,驱使奴隶耕种劳作,但由于罗马帝国中央集权强大,领主未能正式割据。
B、日耳曼蛮族南迁前处于氏族社会,各氏族部落油军事组织“战友团”,有着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
C、公元5世纪初,蛮族南迁,罗马帝国瓦解,奴隶制崩溃,但其领主庄园得以延绵,蛮族也在罗马领土上建国称王,将土地及奴隶分封给战友团首领,并赐公侯伯等爵位,此为“分封”;诸侯继而将土地及农奴分给属下武士,并赐子、男、骑士等爵位,为“次分封”。
D、这一社会体系中,皇帝或国王位于最上阶层,中间层为爵位不等的世袭贵族,称为封臣,最下层为人数众多的农奴或农民,形成一种金字塔式的封建等级制度。
E、封地是一份财产,由领主赐给封臣,作为封臣为他服务的一种交换。封建制度扼制了专制主义,推动了权力越来越大的一会的发展——封臣的义务之一就是给领主提供参考意见。因此,封建制度为现代议会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F、欧洲并无同一的“封建制度”,法、英、德、意、西、瑞典各具特色。法兰克王国为最早的封建国家,随着军事征服,将制度传到各地,并且都与当地原有制度结合。
G、综合欧洲史家观点,可概况“封建制度”含义如下:
a、土地领有是一种政治特权,建立封主封臣的人身依附关系;
b、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形成封闭的庄园经济;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c、国家权力分散,诸侯在领地内世袭,拥有军事、政治、司法、财政权;
d、超经济剥削。封臣将土地交给农民(农奴)耕种,有法定的超经济强制。
H、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要旨在于依附关系和等级制度。
四、中西封建制之异同
西方学者主流认为:中国殷周封建制度,以及一定意义上的两晋南北朝贵族制,与西欧的feudalism有类似之处:
a、土地、人民和权力被层层分封;
b、领有家邑、采地的世袭贵族,对上面的王者是承担军事和财赋义务的封臣,又具备政权独立性;
c、对下面的采邑内的附庸及庶众,则是政治上、经济上的主宰者。
西欧的feudalism可称为“契约封建制”,领主和附庸者有互惠性的契约关系,陪臣只对其宣誓效忠的领主负责,故“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西周的封建制为“宗法封建制”,无契约联系,而是宗法联系。
美国史家布迪《中国的封建制度》:
a、封建的静态标准:主从关系、私人地方政府、世袭、以分封换取服役的土地制度、主人对农奴的法定权力,私家武装。
b、动态标准:前一个帝国的瓦解、蛮族入侵、政治统一超过经济统一、中央权威衰落、军事技术被特别集团(骑士、武士)垄断、一个普遍宗教的存在导致宗教信仰的时代。
c、周符合静态标准,两晋南北朝符合动态标准。
五、清末以来对“封建”的重新定义
当以“封建”对译feudalism后,封建便与其原义有所区别了。
A、梁启超:坚持古义与西义的统一。
B、严复:以封建对译feudalism,兼容古义西义。
C、章太炎:扩大封建内涵,实有托古改制之心。
D、孙中山:始终没有提“反封建”的口号。
“欧洲两百多年前还是在封建时代,和中国两千多年前的时代相同。因为中国的政制进化早于欧洲,所以中国两千多年以前,便打破了封建制度。”
E、陈独秀:
a、新文化运动及五四时期:
1915《敬告青年》,以封建为中国落后之渊源。
1915《今日教育之方针》,将封建时代与君主专制时代同义并提。
陈氏之封建主义含义宽泛,包括跨入文明门槛侯,资本主义以前的全部历史。其封建论来自日本,吸取日本反封建思想。
但:前近代欧洲与前近代日本社会形态是“封建”的,故反封建是欧洲与日本近代化运动的题中之意;而前近代中国是非封建的,中国近代化运动的题旨应当另行概括。
陈氏之“封建”,含义略指:宗法的、专制的、阶级的(非等级的)。其含义明显带有象征性,并非一个已经作过严密学术论证的社会形态概念。陈氏目标之一是向“封建思想家”孔子及其儒教开火。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陈之战友并未采用陈氏之“封建”概念。如鲁迅、吴虞(亦激烈批孔,但批判目标为专制和家族制度)、李大钊、傅斯年等。
陈氏首开“封建”含义由学术变为政治概念之先河。陈氏将其认为落后腐朽反动的事物、人物、思想皆冠以“封建”之名,经30年代封建观泛化定性,50年代普及侯,形成一系列“泛封建短语”。对今天影响十分巨大。
后果:“反封建”诸短语概念紊乱;“封建被污名化”。造成封建压抑人性自由的错觉。误认为封建是现代化转型的最大障碍。
对中国封建时代(秦以前)的评价:
李慎之:历览前史,中国的封建时代恰好人性之花开得最盛最美丽的时代,是中国人的个性最为高扬的时代。
封建时代由于氏族民主制遗存较多,加之权力分散,政治及文化专制尚未确立,正是一个思想自由的时代。
泛化反封建以及反传统的弊端:
学术与政治不分,以政治代替学术,造成言论及思想严重禁锢。
将传统一概视为黑暗反动,抹杀中华文明之光辉,助长民族虚无主义。
F、来自苏俄的恶劣影响
陈氏之理论尚未赋予理论形态,真正对中国的封建观发生大作用的,是来自苏俄和共产国际的理论与语汇。
a、列宁的泛化封建说:
列宁将东方国家的以地租剥削为主要形态的君主制的压迫和剥削制度,都纳入封建主义。将封建概念泛化。但农业、自然经济等却非封建的固有特征。其还将西方殖民主义入侵后的东方国家称为“半封建”。
1912《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中国这个落后的、农业的半封建国家的客观条件,在将近5亿人民的生活日程上,只提出了这种压迫和这种剥削的一定的历史独特形式——封建制度。
1920共产国际二大:农民运动的任务为“反对各种封建主义现象和封建主义残余。1923年被译成中文。
b、中国的回应
中共1922年开始使用“半封建说”。但二大、三大文件均未出现“反封建”字样。
瞿秋白1923年《唯物史观对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解释》:中国……封建制度非常坚固,一切社会思想都是封建式的。
李达:1926《现代社会学》,称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928年中共六大文件正式开始称中国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G、30年代初的社会史论战——封建概念泛化的正式展开
由确定中国革命的性质而引发。
a、 古典封建论:陶希圣
认为封建社会在秦朝已经解体,演变为郡县制度
b、泛化封建论:郭沫若
抛弃封建的政体意义,从经济制度上界定。以秦至清为封建社会。
郭氏之封建,全然不顾封建之本义,也和feudalism大相径庭,其逻辑是先将秦之后的中国社会认定为封建社会,再归纳社会特征,并将这些特征认定为封建社会的特征。这些特征主要有:农奴制、农业自然经济、超经济掠夺。
c、亚细亚生产方式说:李季、刘仁静等马克思主义者
封建解体后,中国进入了“亚细亚社会”,不同于西方。
d、评论:
以马克思主义、列宁斯大林主义、唯物史观为基础的论战;将社会经济纳入研究范围;“社会形态共性论”和“历史单线进化论”的恶劣影响。没有对核心概念定义。
F、毛泽东的影响
1926年以前没有泛封建化的言论。
1926年开始将封建与宗法连用,概括中国现实社会形态。并开始使用封建短语。
延安时期,毛的封建观确立。
1939《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正式以封建社会冠于周秦以下的历史时期。“三千年来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封建社会。”“中国现时社会的性质,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
1940《新民主主义论》:“自周秦以来,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
毛的这一论断,成为40年代后以郭沫若为首的“历史学家”们治史的依据,进而确立了所谓“战国封建说”,中国历史话语就此被改变,中学历史教科书及辞海等也以此进行描述。泛化封建观在大陆几成约定俗成。
学术屈从于政治,学者违心屈从甚至是昧着良心趋附政客,说什么封建压抑自由压制人性,殊不知党天下才使中国堕入无底深渊,传统的被摧毁,反智主义的盛行,使中国万劫不复!!
G、斯大林“五种社会形态”说的影响
毛:“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应以《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要读本》为中心材料》。”
该书以斯大林1938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论述,以人类历史普遍规律之名,划分了前后直线递进的五种社会形态:原始公社制、奴隶占有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共产主义。
郭沫若、范文澜、吕振羽等言必称《党史》,以五种社会形态套用中国历史,造成对于中国史学极其恶劣且恐百年亦难以完全消除的影响。此等文痞走狗,真欲食其皮肉!
六、马克思、恩格斯的封建社会论
马恩无愧为伟大的思想家,可叹其理论被政客们改造利用,并仍旧以马恩原论抛出,迷惑世人,唯政客们从中渔利,反使马恩充当挡箭牌而颇非议。恰似孔孟之学说被荀董改造。世人多自称马克思主义者,其实为斯大林主义者、毛泽东主义者,与马恩相去何止万里?我为马恩一大哭!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社会发展的三种形态:人束缚于血缘纽带、宗法关系、等级结构;人在形式上获得了不依附他人的独立地位,但仍受交换关系物化力量的支配;人获得自主、自由的地位。
1859《政治经济学批判》:“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1877《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西欧资本主义的起源(即从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演化出资本主义)并非是人类各民族必然经历的道路。
《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看起来怎样祥和无害,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
以农村公社、土地国有、专制主义三位一体的东方诸国的历史进程不同于西欧,应当另作概括。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并非只产生于西欧晚期封建制一种条件下,而有可能依托于多种历史前提,如东方民族宗法社会瓦解及斯拉夫公社崩溃等等。
马克思在研究西欧社会时,从来都是立足于中世纪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状况(
其中,封土封臣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前提,强调封建主控制臣民及土地是封建制度的基础,人身依附是封建主义的特色。是否保持土地的“不可让渡”是区分封建制与非封建制的重要标准。
马克思对于日本以feudalism相称,认为印度则别具一格。
马克思把政权分裂视作封建主义的要素,明确助长,中央集
以马克思的理论对中国秦以后的社会进行分析,其明显不属于封建社会:
a、不存在占优势地位的农奴制,农业生产者主体是自耕农,无法定人身依附关系;
b、土地可以买卖、转让,世袭土地不占主导地位;
c、强势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
一个评论:“马克思当年所能掌握的材料在今天看来是不足的,但是他的方法比后来那些认为全世界都要经历五种社会形态的人们不知要高明多少倍!那种机械的、单线的社会发展观事实上几乎把我们的历史研究引进了死胡同,不能前进半步!”
七、从来都有没有媚骨、不趋炎附势、不屈从强权、一身正气、敢于并坚持讲真话的学者!
王亚南《封建制度论》(1931):
封建制度的几个特点:封土为基础、受封者对主人有从属关系、领受封土须经称臣受职仪式、受封者以封土为财产永远传授子孙、注重等级如金字塔然。
后仍注意区分西周封建与官僚主义的封建制,贵族政治与官僚政治。
按:昔阅
钱穆《国史大纲》
“近人率好言中国为封建社会,不知其意何居?”“何必削足适履,谓人类历史演变,万逃不出西方学者此等分类之外?”
泛封建论者“懒于寻国史之真,勇于据他人之说。”
胡适:
“一班浑人专爱用几个名词来变把戏,来欺骗世人,这不是小事,故我忍不住舀之处他们的荒谬。”
侯外庐:
“feudalism,有人也译作封建主义。中外词汇相混,语乱天下,为时已久了。”
顾准:
“倘若上面对下面的权利是绝对的,不可反抗的,那就是绝对君权,就是专制主义,不时封建制度了。”
林志纯:
“古籍上的封建,都是殖民建邦,不应也不可能译成中世feudalism的封建。封建制度、封建社会之类的封建,都是翻译误解造成的无法补救的恶果!这对中国人来说是历史学的中毒!”
李泽厚:
“时下所说的封建以及由此派生的封建迷信、封建落后、封建反动、封建顽固等等,并不符合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的本义,不符合从feudal这样的西文文字翻译过来的封建主义的本义,也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封建主义的本义,它完全是中国近代政治忠为宣传方便而无限扩大使用的一个政治术语。”
王元化:
“中国封建社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大陆的研究者有几种说法,不管这些说法如何,有一点应该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已经不再是封建制了。比较准确的说法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大一统政体,这跟西方的封建制度完全两样。”
教学随笔2
马上是清明节,虽然不放假,也不妨碍大家去上坟、祭祖,寄托哀思。也有越来越规模隆重的官方举办的祭祀炎黄和孔子,就是不知今后会不会把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也一起祭祀了。
去年讲课的时候,我是很有些痛心疾首,我们自己的礼仪都被我们忘得差不多了,可是我们还一股脑的反对韩国把他们的端午祭申报为世界遗产。课程完了之后,见到的就是铺天盖地的关于礼仪复兴、文化复兴的报道,身穿汉服的男女开始操办着各种传统礼仪。我心想,明年的课件里,不会只有日韩的图片了。这次的课件,也就增加了很多这方面的内容,讲起来也就平和多了。
文化复兴,我是双手赞成,我本来就是个文化保守主义者嘛。到了去年的年底,也有些不和谐的因素,一些文化霸道主义者居然打着博士的旗号来反对圣诞节。阿门,主啊,拯救他们吧,他们是不是天天喝墨水以致于脑子进水了,还是八股文章把脑袋忽悠成了草包?到了今年的年头,又有些人打着博士的旗号(看来这是扩招的恶果,以后还不得扔块砖头砸死十个八个博士的),去反对什么学术超女、文化超男的,说到底,他们恐怕自己内心里也巴不得成为超女超男的,只可惜今年没有超男了,只有快男。也幸好新儒学的几个大师没有留在大陆,不然也要被一帮博士们痛斥了。
总之一句话,文化复兴不是文化专制复兴,文化复兴不是文化霸权复兴。
贴下天汉网关于几个礼仪复兴的帖子的链接吧,方便大家看:
清明节礼仪复兴方案: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73&ID=12204&page=1
冠礼笄礼复兴方案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73&ID=22169&page=1
祭礼复兴方案: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73&ID=18437&page=1
婚礼复兴方案:http://www.tianhan.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73&ID=17987&page=1
西南联大法律学系的课程安排
法律学系的课程安排历年不同,1943年后较为稳。
一年级:
法商学院共同必修课30学分:大一国文、英文、中国通史、逻辑、1门自然科学
本系必修课12学分:法学绪论2分、民法总则6分、宪法4分
还有体育、军训等课程
二年级:
法商学院共同必修课16学分:西洋通史、哲学概论、1门社会科学
本系必修课24学分:刑法总则6分、民法债篇6分、民法物权4分、国际公法6分、中国司法组织2分
三年级:
必修课共32学分:民法亲属继承6分、商事法概论6分、行政法6分、刑法分则4分、中国法制史4分、刑事诉讼法6分
选修课若干
四年级:
必修课共27学分:国际私法4分、破产法2分、劳工法3分、民事诉讼法8分、强制执行法2分、法理学4分、诉讼实习2分、毕业论文2分
选修课若干。
开设过的选修课程:
海商法、保险法、民事执行法、监狱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公司法、近代大陆法、罗马法、土地法、国际关系及组织、刑事政策、法医学
这是从《西南联合大学校史》上摘录下来的西南联大法律学系的课程,关于法律课程的开设,除了现时争论比较多的比如将法理学的开设学期放后等等,并没有太多的与现在的不同之处。反是一些公共课程的开设,让人看了感触良多。这些课程无疑是对于一个学生的全面培养,尤其是人文学科知识的学习方面,尤为重视。看看我们现在大学的一二年级的公共课吧,什么“毛邓三”啊、什么革命家史啊、什么马政经啊。也难怪联大可以培养那么多的国家之中坚,也难怪现在的教育难以望联大之脚脖子。再看其课表中英语课程的比重并不如现在那么大,但是从阅读过的何炳棣先生的传记中和其他一些资料可以看出,联大学生考取留美留英者甚多,其英文水平远不是现在过四级六级八级十级者能比。
大学的黄金时代已经逝去了,中国教育的人文精神也已经逝去了。
教学随笔1
上个星期一直没有写教学随笔,没有写的感觉,其实现在也还是没有,但怎么也该写点东西了。
两个班的同学都很不错,就上课的专心程度而言,恐怕是教过的班级里面最好的了。虽然有时提问,大家没有很踊跃的回答,但看得出,还是有不少同学在思考着,需要一个过程吧。
这几天在讲法律起源问题,去年以来,这个问题始终还是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思路,首当其冲的自然还是关于法律的定义问题。到底法律应当怎么定义?如果采用现行法理学的定义的话,如果抛开阶级压迫工具的言论,那么是否应当认同法律即国家法的观点?或者说这样的观点要被批判的理由是什么?前国家社会的“强制性社会规范”是否可以有其他的一个名称?儒家说“正名”,如果这个定义没有明确的话,名不正言也顺不了啊。所以我一直很困惑,到底什么才是法律?转眼间,步入法律殿堂已经十年,可连法律是什么都还在糊涂。只希望大家不要如我般糊涂才好。
不过,你们也应当明白,今后要面对的是活生生的法。固然会有很多的国家制定法,但是那些被称之为软法的东西你们更应当注意。所谓的软法,按照北大软法研究中心的研究,即不需要国家的公权力保障实施的软规制。软法的实现更多的需要舆论、文化传统和道德来保障。不同于国家法,软法依靠的是一种社会治理。更具体些,软法是以国际法为代表的超国家法,以及以社会自治组织规范(如企业章程)这样的次国家法或着说社会法。或许,关于软法的理论发展之后,也有利于我们重新审视和认识法律的概念,有利于我们去理解原始社会(前国家社会)的社会规范(包括强制的和不那么强制的)。
06级中国法制史学习要求
06~07学年2006级法学专业中国法制史课程说明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Legal History of China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总学时:64学时
推荐教材: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版,杨一凡主编,《新编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的地位、作用及任务:
本门课程为教育部、司法部规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专业基础课之一。学习中国法制史,有助于学生了解中国法制历史发展的源流,理清中国法律文化包括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发展的脉络,掌握中国法律发展进程中的核心制度、重大事件、重要思想、重点人物,认识中国传统法制的精髓,及其对中国法制产生的深远影响,明确中国当今法制的历史积淀,从而,能够正确对待,并在“法治”进程中运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资源。
考核方法:
1、期末闭卷考试 占60%
2、上课出勤 占10%
3、读书笔记 2 篇 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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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这一个学期的相处中,能和大家共同努力,搞好教、学。
高鸿钧:中国文化复兴宣言
按:这篇文章是清华大学高鸿钧教授在《清华法治论衡》第七、八辑《中华法文明的当代省思》中的卷首语,贴在这里的文章则是转自榕树下社区。贴在此处的文章分为八个部分,而《清华法治论衡》上的文章则只有六个部分,就内容上而言,本文也要较《清华法治论衡》本为多。特此说明。
nbsp; 中国文化复兴宣言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中国的长城;
用我们的文化,铸成华夏的灵魂。
“在文化的领域中,我们看不见现在的中国了。中国在对面不见人形的浓雾中,在万象蜷伏的严寒中:没有光,也没有热。为着寻觅光与热,中国人正在苦闷,正在摸索,正在挣扎。有的虽拼命钻进古人的坟墓,想向骷髅分一点余光,乞一点余热;有的抱着欧美传教师的脚,希望传教师放下一根超度众生的绳,把他们吊上光明温暖的天堂。但骷髅是把他们从黑暗的边缘带到黑暗的深渊,从萧瑟的晚秋导入凛冽的寒冬;传教师是把他们悬在半空中,使他们在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虚无境界中漂泊流浪,憧憬摸索,结果是同一的失望。”这是七十年前“十教授”在《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宣言》中一段述说,也是当时国人精神状况的写照!一九五八年“四学者”发表了《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二○○四年,“七十名人”又发表了《甲申文化宣言》。
这些“宣言”或慷慨激昂,或如泣如诉,或语重心长,或据理抗争,然而,言者谆谆,听者邈邈。其中缘由自然有情境的局限,但其本身的弱点亦难辞其咎。“三五”宣言不过是空泛乏力的笼统表态;“五八”宣言多是曲高和寡的哲学论辩;“零四”宣言无非是不疼不痒的官样声明。它们或轻描淡写,言不及义,或言之无文,意犹未尽,或艰涩难读,玄奥费解。时至今日,上述宣言所担忧的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兹不揣冒昧,草此谏言,愿共商于同道,就教于天下。
一
在宇宙演化的漫长历史中,在自然变易的复杂过程中,一个被称作地球的行星诞生了!起初,它灼热如烈火,柔软如胎盘,混沦如鸡蛋,了无生物,毫无生机。后来,它渐渐冷却,渐渐坚硬,渐渐清晰,于是天与地分离,陆地与海洋分离,平原与高山分离,陆地与陆地分离。再后来,陆地悄悄长出了绿色的茸毛,它们覆盖了裸露的地表,由此展现了奇异的生机,营造了一个绿色世界!与此同时,蔚蓝色的海洋开始孵育出游动的生命,这些初始的生命打破了千古的寂静,并预示着未来人类诞生的奇迹。
当陆地上到处都涌动着庞然大物的喧嚣,那是一个巨龙称霸的世界;当天空中到处都舞动着遮天的羽翼,那是一个凤鸟主宰的天下。当一种黑色的精灵从树上来到树下,小心翼翼地站立起来,好奇地投出第一片石块,便宣告了地球一种新霸主的君临,由此开启了一个关于人类文明的故事!
在时间的流逝中,文明兴衰更替,变换不停。一个文明兴起了,又流星般消失了;一个王朝兴盛了,又秋花般凋谢了。古老的埃及文明早已随风飘散,只有尼罗河在默默述说,如果不是西方人的偶然发现,高耸云端的金字塔也许要长埋地下,被它的子孙们忘得一干二净。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曾经辉煌一时,成为世界文明的摇篮之一,然而到了今天它早已风光不再,只有陈列在卢浮宫一角的黑石能够作证,而这个汉谟拉比的当年杰作正在帮助掠夺者赚取大把的欧元。恒河所孕育的印度文明曾经在人类文明的舞台上捷足先登,它所创造的宗教文化神采奕奕,然而自伊斯兰文明崛起之后,它便开始了漫长的磨难历程,先是在阿拉伯帝国中苟延残喘,随后又落入了不列颠帝国的魔掌,于今印度文化已经所剩无几,除了断壁残垣的庙宇在西风中摇曳抖动,还有偶尔举行的火葬寡妇的仪式……似乎只有这些支离破碎的遗迹才能使人想起这个文明的存在。此外,神奇的玛雅文明早已神秘失踪,给历史学家留下了一堆解不开的谜团。在五光十色、灿若群星的文明万花筒中,只有两个古老的文明奇迹般延续下来了。一个是华夏文明,另一个则是西方文明。
在太平洋的西岸,一座高原轰然隆起,它的顶峰是世界的屋脊。在屋脊的下面,流淌着一条黄色的河流。黄色的乳汁滋润着一群黄皮肤的精灵。没有人能够说清他们从何而来,为何而来,也没有人能说清他们的文明为何如此早熟并薪火不断。在五千年的历程中,他们创造了辉煌耀眼的业绩,书写了可歌可泣的篇章,演绎了传诵千古的故事,留下了丰厚无比的遗产。他们传诵着盘古开天的雄浑,女娲造人的奇迹,夸父追日的执着,嫦娥奔月的轻盈;他们谈论着唐尧禅让的美德,大禹治水的奉献,周公辅政的忠诚,秦皇统一的雄壮,汉武霸业的辉煌,贞观之治的兴旺,乾嘉盛世的繁荣;他们讲述着孔子的救世情怀,晏婴的不辱使命,屈原的刚正不阿,司马迁的忍辱负重,关公的忠义豪情,魏徵的冒死直谏,岳飞的精忠报国,秋瑾的侠肝义胆;他们发明了书写思想的纸张,传播智慧的印刷,辨识方向的罗盘,以及后来用于制造枪炮的火药;他们修筑了防御外敌的万里长城,开掘了浇灌良田的千里长渠,探索了长治久安的百年大计,创造了安身立命的和谐文化。
如果说西方文明是古希腊哲学、罗马法律、日耳曼习俗与基督教信仰的杂合,那么中华文明则是五千年来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炎黄血脉代代相传,华夏精神前后承继。历史上,朝代虽然不断更迭,但文化却万变不离其宗;中国文化虽然异彩纷呈,但儒、道、释始终成为主流;佛教虽然为外来文化,但其早已同华夏文化融为一体;外族虽然几度入主中原,但它们都未能摆脱文化上“夷入中统”的命运。作为仁义之国,礼仪之邦,中国曾经威震四夷,泽惠万邻。
二
然而,正当这条巨龙在乐天知足中渐渐酣睡之时,西方正在酝酿一场现代化的激变。复活的希腊人本主义正在取代神本主义,基督教“千年王国”的古老根基正在动摇;更新的罗马法正在替代僵化的封建法,长期沿用的日耳曼习俗正在受到理性的洗礼;复兴的自然法开始追问权威的正当性,万世一系的王权被置于民主法庭的审判之下。于是,人们从天国回到了尘世,从内求转向了外逐。由此科学取代了信仰,人权取代了神权,物质取代了精神,肉体取代了灵魂,个人取代了团体,契约取代了身份,效率取代了公平,自由取代了束缚,多元取代了一致,民主取代了专制,法治取代了人治。
由此,西方世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变:由传统社会转变成了现代社会,由农业社会转变成了工业社会,由自然经济社会转变成了商品经济社会,由乡土社会转变成了城市社会。随之而来的是声光化电取代了斧镰犁锄,坚船利炮取代了短剑长矛,现代企业取代了传统行会,高楼大厦取代了茅屋草房……对于这一切巨变,清朝的皇帝们昏然不知,继续演绎着东方大国的美梦;大臣们浑然无知,正在权力的角斗场中杀得乌烟瘴气,死去活来;百姓们则是茫然不知,或者挣扎在水深火热的生活中,或者拼搏在科举取仕的考场上,或者悠闲地欣赏着男人的长辫、女人的小脚以及太监的尖音。
当两种力量悬殊的文明遭遇时,那情景自然不难预料。鸦片战争的隆隆炮声,打断了紫禁城的春梦。洋人新式武器轻而易举地打开了封闭已久的国门。随之而来的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使华夏文明经历了怎样的屈辱,炎黄子孙遭受了怎样的涂炭!曾几何时,人们还以天朝的国民而自豪,转眼间便成为了只能与狗为伍的贱民;曾几何时,中国人还是东亚文明的“模特”,转眼间却变成了不可救药的“东亚病夫”;曾几何时,日本还是中国的虔诚学徒,转眼间却一跃而成为东亚豪强,竟把“师傅”当作嘲笑的对象和施虐的玩偶。
于是,一场救亡图存、救国保种的悲壮努力开始了。志士仁人自强不息,社会精英奔走呼号。然而,北洋水师的灰飞烟灭,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表明了仅仅改进器物并不能御敌;维新君子的走死逃亡,标志着戊戌变法的失败,说明了单纯的制度改良也死路一条;辛亥革命的一举成功,结束了数千年的专制统治,但袁氏的野心又把民主的追求化为泡影。随后的外敌宰割和军阀混战,使中国陷入了混乱,跌入了深渊。巍巍长城回荡着炎黄子孙的悲声,滚滚黄河流淌着中华儿女的血泪。人们不禁要问:中华民族为何落到这般田地?为何?? 究竟是为何???
当器物的抗争与制度的改良相继失败之后,一些不无善良的文化精英们,开始把疑问的目光投向了传统文化。于是一场对传统文化的审判和讨伐就开始了,如果说“五四”运动是讨伐的第一波,那么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批孔运动”则是第二波,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的“河殇时代”掀起了第三波。
在对传统的“反攻倒算”中,遗产成为了包袱,传统成为了累赘,历史成为了罪过,文化成为了垃圾。于是,儒教成为了“吃人”的罪魁祸首,它的创始人自然难逃口诛笔伐的厄运,就连他的头形也成了罪状之一。道教成为了玩世不恭的替罪羊,老子获得了“滑头鼻祖”的封号。佛教被作为“封建迷信”和蒙人鸦片,释迦牟尼具有了江湖骗子的恶名。人们带着一种文化负罪感反省“原罪”,背负沉重的历史歉疚感忏悔过去。黄河成为了受到诅咒的对象,因为它代表着黄色文明。黄色文明是失败和落后的标志,而蓝色文明则是胜利和先进的代表。龙的图腾成为了一种原始凶兆,作为龙的传人是一种耻辱。长城是怯懦的遮风墙,筑就了国人天生的软弱性格,成为了中华民族悲剧的纪念碑。爱好和平是胆小懦弱的借口,提倡和谐是逃避矛盾的遁词,谦让意味着不思进取,含蓄代表了是非不分。于是,人们恨不得用自由女神替代观音菩萨,把龙的图腾换成狼的图案,把孔庙换成教堂,用耶稣替代孔子。一些人恨不能使黄河倒灌,黄水变蓝,把长城换成迪斯尼公园,把天安门换成凯旋门,把紫禁城改成卢浮宫,把莫愁湖改成多瑙河。这是多么悲壮的“文化献祭”,多么彻底的“传统掘墓”,多么勇敢的“历史鞭尸”,多么伟大的“精神放逐”!
三
在漫漫长夜的探索中,在中华民族的苦难历程中,志士仁人一直英勇无畏,从虎门销烟的林则徐到慷慨赴死的谭嗣同,从高风亮节的孙中山到拍案而起的闻一多,从北伐讨袁的将领到抗日卫国的英烈,始终都洋溢着中华民族的英雄气概。普通民众也不屈不挠,前赴后继,从广东的三元里到“谢庄团练冯”,从敌后武工队到平原游击队,“夜幕下的哈尔滨”到野火春风的古城,从山东枣庄的铁路到河北冉庄的地道,从西南的热带雨林到东北的莽莽雪原,到处都回荡着不畏强暴的英勇战歌。
物极必反,否极泰来。中华民族终于获得了独立,结束了任人宰割的苦难历史;人民终于盼来了和平,摆脱了长期的战乱。独立、主权、和平、统一,这些看似平常的字眼,对于现代中国人来说,却包含着丰富的现实意蕴,承载着厚重的历史份量。
不了解中国的近代历史,就不会理解人们何以会对开国大典那样热泪盈眶,就不会理解人们何以对第一颗原子弹的爆炸那样欣喜若狂,就不会理解人们何以对领袖的挥手那样欢声雷动,就不会理解人们何以对台湾的最终统一那样朝思暮想。诚然,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走过弯路,有过失误,犯过错误,但我们毕竟成功抵御了敌对势力的干预,破除了西方的封锁,使中国走向上世界;毕竟成功地把一般散沙的国人整合起来,维护了国家的和平。
经过了那些挫折和劫难之后,我们开始调整方向,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从人治转向了法治,由此经济日益繁荣,政治走向民主,社会趋向开放,个人更加自由。“中国崛起”和“巨龙腾飞”已经由口号变成了现实;“大国气象”和“历史盛世”已经由颂词变成了事实。凡此种种,只有那些不顾事实的人们才视而不见,只有那些缺乏历史感的人们才毫无察觉,只有那些怀有偏见的人们才讳莫如深,只有那些失之公允的人们才矢口否认。
香港和澳门的回归,不仅增加了中国的实力,更为中国的政治多元提供了试验机会。“一国两制”的构想以及“两岸”“三地”的互动,正在为中国和平统一展现出新的希望。全世界华人所表现出来的空前凝聚力和惊人创造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助力和支持。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台独”势力竟贪小利而弃大义,死守孤岛,负隅顽抗,致使台湾长期游离在祖国大家庭之外。更不能令人容忍的是,他们不顾“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大局,竟勾结外国势力与同胞对峙。古往今来,一切数典忘祖的“去中国化”行为,都是对华夏文明的背叛;一切为虎作伥和引狼入室的分裂分子,都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两岸同胞同祖同宗,血浓于水,中国统一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和平统一是最佳选择,文化统一是最高境界。
四
然而,经济改革不能代替政治体制的改革,经济的成就也无法掩饰文化领域中种种现实尴尬: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进入了一个“西风压倒东风”的时代,由此出现了“文化的改朝换代”。于是乎黄发优于黑发,白皮优于黄肤,西装优于唐装,短裙优于旗袍,面包优于馒头,可乐优于龙井,油画优于国画,阳历优于阴历,《圣经》优于《论语》,《民法大全》优于《唐律疏议》,平安夜优于除夕夜,情人节优于鹊桥会,蝌蚪文优于方块字……在不知不觉中,我们的文化被“西风”吹得七零八落,甚至连“韩流”也抵挡不住。一种文化失语症正如同疯牛病一样四处蔓延。它们披着“时尚”的外衣,举着“先进”的标牌,大行其道,畅通无阻。似乎西方的月亮圆,中国的月亮扁;中国的马屁臭,西方的马屁甜;西方的跳蚤眼皮双,中国的跳蚤眼皮单;西方的蟑螂酒窝深,中国的蟑螂酒窝浅。
于是,一幕幕文化的荒诞剧轮流开演了:新东方的超市贩卖的却是旧西方的货色,本土化的老店兜售的却是崭新的洋玩意;严肃的历史题材被戏说成打情骂俏的闹剧,庄重的现实舞台充斥着吊儿郎当的节目。一曲痞味十足的“老鼠爱大米”走俏大江南北,一句流里流气的“翠花上酸菜”风靡长城内外。在生活逐渐“麦当劳化”的同时,女孩们正在争分夺秒地“麦当娜化”。于是,袒胸露臀的暴露癖博得了众多“粉丝”的喝彩,忸怩作态的自贱秀吸引了无数网民的眼球。假洋鬼子与伪嬉皮士异床同梦,洋化瘪三与土产西仔殊途同归。无病呻吟的白脸“小资”与愤世嫉俗的红面“愤青”互相对骂,随后竟发现他们是天然盟友;腰缠万贯的流氓大亨和权倾一时的腐败高官彼此白眼,不久就感到他们是孪生兄弟。看!一些“八九点钟的太阳们”身着牛仔裤,叼着肯德“鸡”,颠着摇滚步,时而若加菲猫缓缓而行,时而如流氓兔急走如飞,时而如米老鼠楚楚动人,时而像唐老鸭憨态可掬。他们口哼流行小曲:“我是流氓我怕谁,你是盲流谁怕你,流氓爱盲流,就像老鼠爱大米”;“头发是用来涂抹的,身体是用来包裹的,灵魂是用来赤裸的,生命是用来挥霍的……”真是“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
在被称为神圣殿堂的学界里,也是西风烈,东风怯,欧言美语乱走穴。于是,古希腊哲学王的头上闪烁着智慧的灵光,自然法成为了一枚法力无边的魔棒;罗马法律家口吐理性的莲花,角斗场中透出了英勇的气概;日耳曼的蛮俗突然容光焕发,神明裁判泛动着超自然的灵性;基督教的王国温情无限,宗教裁判所的火刑仪式显得格外肃穆庄严;英国的“狗法”成了保护人权的法宝,苏格兰学派的“理性人”是标准的现代人。与此同时,西方世界的各种主义以及“主义”主义争相涌入:存在主义曾几何时一度走红,科学主义继“五四”之后梅开二度,自由主义不辞辛苦三顾茅庐,物质主义无限放大四处泛滥,后现代主义公说婆说五花八门,理性主义祛魅除魔六亲不认,现实主义参差不齐七上八下,实用主义洛阳纸贵八面玲珑,人道主义弦歌不辍九九艳阳,功能主义风光无限十全大补……与各式各样“主义们”批发而来的是一些怪模怪样的洋名词:什么“主体间性”、“时间丛集”、“视域融合”、“路径依赖”、“开放结构”、“承认规则”、“宏大叙事”、“终极关怀”、“无知之幕”以及“地方性知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作故乡”。种种食洋不化、生吞活剥,活灵活现。学术精英们手捧从西天取回的“真经”,口中念念有词,开始倒腾概念,摆弄话语,迷信逻辑,沉溺方法,醉心范式,编织程序,无实事求是之意,有哗众取宠之心,少谦虚谨慎之诚,多欺世盗名之虚。
在当下的生活世界,到处浮动着存在主义的消遣,享乐主义的放纵,功利主义的浮躁,利己主义的市侩,物质主义的疯狂,消费主义的平庸,表现主义的轻浮,以及犬儒主义的玩世不恭。价值的真空导致了人心失衡,道德失落,傲慢与偏见偕行,执拗与无知并肩;“歌德”的“缺德”与“缺德”的“歌德”比翼齐飞,“拜伦”的“逆伦”同“逆伦”的“拜伦”并驾齐驱;真实的谎言与虚假的真话界线难辨,附庸的风雅与坦诚的庸俗边界不清;空虚的充实包装成充实的空虚,熟悉的陌生装扮成陌生的熟悉。意义的丧失导致了精神流浪,灵魂漂泊,人们不得不用权力的证书来证明价值,用金钱的奖状来表明成功;用一掷千金的奢侈来显示身价,用卡拉OK的喊叫来表明存在(即“我喊故我在”);用“粉丝”的荧光棒来寄托情感,用酒吧的夜光杯来浇释愁怀;用豢养小宠物来化解孤独,用监禁飞鸟来分享自由;用搬弄“八圈方砖”来消磨时光,用吞食大麻来麻醉神经;用疯狂报复来发泄不满,用结束生命来寻求解脱。于是乎,物欲流,人欲流,流到长江古渡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五
欲望无边,苦海无边,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我们并不反对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多元与多样,也不主张回到一致和单调的时代。我们所担忧的是,在西化的大潮之下,中国的文化已经被吞没,由此丧失了文化的自主性和话语的主动权。文字的西化导致了文化失语,致使汉语所承载的文化意义被偷偷置换,由此引发了本土文化的萎缩和传统价值的衰落。西方文化有其特定的意义向度和价值取向,他们是西方历史传统的产物,与西方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密切关联。这些意义系统和价值体系对于西方人来说也许是“真经”,但是它们未必适合东土。中国人有着自己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并有着不同于西方的社会情境。西方的意义系统无法安顿中国人的心灵,西方的价值体系无法为中国人的生活提供指导。在生活世界中,中国传统文化的失落导致了生活意义的丧失,传统价值的颠覆导致了社会的混乱,而西化无法弥补这种意义缺失,无法消除这种价值混乱。
天道有常,事有不变者,“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天道天理,世道人心,上通千古,下达万世。我华夏文明道统一脉,古今相通,诚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文化的人生理想;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是中国文化的人格理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爱,兄弟有情,朋友有信,这是中国文化的人伦理想;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人际和谐,经济繁荣,政治清明,司法公道,生活富裕,这是中国文化的社会理想;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贵君轻,君贤臣忠,官清吏廉,国泰民安,这是中国文化的政治理想;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衿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世界大同,这是中国文化的未来理想。显然,它们其中大部分是常情常理,在今天仍然闪闪发光,熠熠生辉。
同西方文化相比,中国文化尚含蓄而不尚外露,尚自然而不尚雕琢,尚质朴而不尚奢华,尚均等而不尚差异,尚安稳而不尚变动,尚中庸而不尚极端,尚和平而不尚武力,尚和谐而不尚冲突,尚调和而不尚斗争,尚天人合一而不尚天人分立,尚物我两忘而不尚主客分明,尚心物一体而不尚心物两分,尚主体互动而不尚个人独行,尚人际共享而不尚个体自足。冷静思之,中西两种文化各有千秋。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早已把自己的文化当作“封建遗毒”和“历史渣滓”批得体无完肤,骂得狗血喷头,“打倒”之后还要踏上一万只脚,让它们永世不得翻身。于是,我们在破旧立新、弃旧图新的一片欢呼声中,高歌猛进地步入了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权力腐败,翻云覆雨;金钱恶争,波诡云谲;尔虞我诈,防不胜防,天天过愚人节;骄奢淫逸,趋之若鹜,夜夜是狂欢夜;弱肉强食,小民求告无门;张冠李戴,冤者呼天不语;父子不亲,夫妻无爱,兄弟薄情,朋友无信;唯利是图,人格大减等;疯狂索取,欲望大比拼。凡此种种,果不是危言耸听,不是礼崩乐坏又是什么?!
科学可尽物之性,而不能尽人之性。自然生态日渐破坏,人类生存环境不断恶化,连新鲜空气也成为了稀缺资源!人类中心主义的狂妄已经得到天公的报应,挑战和征服自然的莽撞已经自食恶果,于是人们开始自问:天人合一和物我两忘的理念是否比天人对立和主客分明的哲学更富远见?现代社会中个人主义的取向虽然增加了个人自由,但同时导致了人际疏离,人情冷淡,人心孤独,于是人们逐渐反思:个人独行和个体自足是否主体互动和人际共享比更胜一筹?
法治或许可求理之直,却不能致心之诚;或许可遏恶之行,而不能育善之心。在一个缺乏诚信的社会,再严密的合同也苍白无力;在一个不信守规则的国度,再完备的法条也无济于事;在一个民不畏死的地方,再严峻的刑罚也无可奈何;在一个人情冷漠的世界,再健全的法治也无可救药。发达的科学能够给交道的路口装上探头,但不能给每个司机的心里装上“探头”,有效的法治能够给高速公路配备交警,但不能给司机的内心配备“交警”。科学和法治的发展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物质生活的保障,但不能提供类似儿女孝心的心理温情。
当传统文化被扫荡殆尽,当华夏的美德被洗劫一空,当本土的价值被彻底颠覆,我们的生活世界“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它不能再提供生命的意义,不能再生成正当的规则,不能再培育健康的人格。于是乎现代的中国人被连根拔起,丧失了立命的根基,人生的方向,生活的意义,健全的人格,悬浮在欲望的太空间,漂流在本能的激流上,游荡在精神的荒漠中,呻吟在灵魂的废墟里。这一切都是现代化的产物,都与西化密切相关,都是传统文化失落的副产品。现代化虽然为我们提供了发达的器物和精巧的技术,为我们提供了高楼广厦的舒适和声光化电的便利,却没有为我们提供精神的家园,没有为我们提供灵魂的栖所;没有什么能够安顿我们的心灵,没有什么能够抚慰我们的心性,没有什么能够滋润我们的心田。西化把我们驱赶到极端的效率轨道,功利主义的竞争与个人主义的角逐愈演愈烈,而这导致了人心失衡,人身失调,人际失和,人世失安;致使我们心性烦躁,心气浮躁,心情急躁,心灵枯燥。历史和现实都一再昭示,上帝并不能拯救我们的灵魂,因为我们的文化一向是人本取向;耶稣不能救赎我们的“原罪”,因为我们从不相信人生而有罪;圣诞节和复活节对我们生活的意义不大,因为它们不属于中国人的故事!
哀莫大于心死,悲莫过于神伤,祸莫患于性贪,乱莫甚于德丧。人们依稀记得,当年的秦国所向披靡,横扫六合,天下归一。然而,其穷兵黩武有力统一国家,却无力使社会聚合;其严刑峻法有力制服世人,却无力使天下归心。由于社会道德沦丧,人心混乱,寄望万世一系的秦王朝,竟二世而亡。人们也依稀记得,当年的罗马军团所到之处风卷残云,各族纷纷归顺。帝国的版图横跨欧、亚、非三大洲,是何等强盛!然而,罗马社会世风日下,人们开始陶醉在歌舞升平的大好形势下,沉湎于骄奢淫逸的幸福生活中,社会的腐化堕落使强大的国家虚有其表,当日耳曼人挥戈南下,帝国不堪一击,迅即土崩瓦解。由此可见,文化颓而道德丧,道德丧而社会乱,社会乱而国家亡。此种道理,可不察乎?此种教训,可不警乎?
如果说传统文化的解体导致了价值真空,如果说现代化和西化都不能填补这种真空,那么,请回被放逐的传统文化,恢复已失落的传统美德,是否一种现实的选择?我们高兴地看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观念已经成为国人的共识,而这正是复兴传统文化的观念起点。我们开始意识到:建设之世不需要破坏之论,发展之日不需要倒退之言,安定之邦不需要冲突之说,和谐之国不需要斗争之理。和谐,是华夏文明的遗传密码,是中国文化的内在精髓,是中国人的精神归宿:与天合神,其乐无穷;与地合德,其乐无穷;与人和睦,其乐无穷!
六
人们不禁要问,既然传统文化有种种益处,我们为什么要过现代生活?我们是否应回到古代去?笔者以为,人类必须面对现实。我们已经迈入了现代社会的门坎,一个成年人无论如何怀念无忧无虑的童年,都无法回到孩提时代;一个现代人无论多么眷恋传统的“黄金时代”,也都无法返回过去。现代社会纵然有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我们也应对“她”一往情深,因为她属于我们的时代,是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也是未来所接力和借力的时代。
我们或许偶尔羡慕原始氏族的质朴生活,但未必要回到那种刀耕火种的时代;我们或许偶尔欣赏乡土田园的雅静恬淡,但仍然乐于过现代都市的生活;我们或许怀念古代“郁郁乎文哉”的质朴文化,但同样珍惜五光十色的现代文明成果。
古往今来,事有常变者,“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追而思之,人类由游牧社会而至农业社会,由农业社会而至工商社会,由工商社会而至今日的信息社会。自工商社会以来,人类便进入了现代社会。这个社会不同于传统社会:它是一个市场经济而非自足经济的社会,是一个流动而非凝固的社会,是一个陌生而非熟人的社会,是一个都市而非乡土的社会,是一个契约而非身份的社会,是一个开放而非封闭的社会,是一个多元而非单一的社会,是一个民主而非专制的社会,是一个法治而非人治的社会。
在这样一个社会,我们试图运用传统文化来管理经济和政治,无论动机多纯,曲调多高,都会因不合时宜而碰壁,至多不过是一曲“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壮歌。由是观之,儒教全面复兴的理想不过是某些新儒家的一厢情愿,“经济儒学”的设想无非是某些书生的迂腐之论,“政治儒学”的论调不过个别隐士的孤鸿哀鸣。如果说我们可把现代社会分为经济系统、政治体系和生活世界,那么前两个领域则是“理性的王国”,而只有生活世界才是情感的天下和信仰的园地。只有在生活世界,中国的传统文化才能最大限度地重现生机,再显神通。
我们也许谴责物竞天择和优胜劣汰的法则过于残酷,诅咒“成王败寇”的市场逻辑过于“结果论英雄”,怒斥金钱拜物教的异化过于乖谬。然而,没有输赢,游戏就要失去活力;没有竞争,人类就会陷入惰性;没有利益驱动,人们没有理由不“搭便车”。说来奇怪,曾几何时还是物品奇缺,样品不售,凭票供应,求人购物。然而市场经济的魔杖一挥,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资源还是那些资源,人力还是那些人力,源源不断的商品却魔术般地涌流出来,铺天盖地的广告在吸引着消费者购物,推销商几乎无孔不入,把消费者“追赶”得走投无路。这就是市场的奇迹,它背后有一只无形之手在施展魔力。没有市场机制就不会有效率;没有效率,人类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就无从提高。“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是一条再质朴不过的规律,然而人们却常常把它忘记。
市场毕竟不是温情脉脉的乐园,那里充满了机会但同时又布满了风险。那里没有家庭的呵护,没有上帝的怜悯,没有菩萨的保佑,没有情人的秋波,没有朋友的关爱,没有诗人的浪漫,没有慈善家的施舍,更没有来世的补偿。那里有的是精明的计算,理性的判断,冒险的选择,激烈的博弈,以及失败的惩罚。当然,要游戏就要有规则,要博弈就要有程序。现代法治恰好满足这种需要,为市场提供了必要的规则和程序。它们保护产权,因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它们保障交易安全,因为交易不安全则会无效率;它们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然而,它们并不保障每个人都“利益最大化”,并不确保每个人都是赢家,因此,每个参与者必须成为理性的“经济人”,学会“游泳”,自主沉浮,自由选择,自担责任。面对如同“赌场”和“战场”的市场,文化、人情和道德之类的软约束,如同手无缚鸡之力的闺中小姐身临杀气腾腾的战场,虽然温柔可人,但毕竟显得软弱乏力。
与此同时,现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大型社会,不同于“小国寡民”的乡土村社,因而不要奢谈什么“无为而治”;中国已经进入了复杂的现代化过程,处在一个历史时间与世界空间的交汇处,必须在短暂的时段内应对人类数百年来出现的种种问题,因而所谓的“自发秩序”不过是一种时代倒错的误导。我们的国家需要有效的管理,我们的市场需要有效的调控,我们的社会需要有效的治理。否则我们对外无法从整体上回应国际的挑战,对内无法持久维护和平秩序和各族团结。
在政治体系中,我们需要强有力的权威,需要强有力的政府,需要强有力的管理者。现代社会的实践表明,正当的权威最具有力量,合法的政府最具有效能,守法的管理者最具有威望。正当的权威、合法的政府以及守法的管理者一道构成善政。在现代社会,无论是实行精英政治,还是采取政治运动的方式,抑或是诉诸教化的思路,都不能确保达致善政。相比之下,现代民主基础上的宪政则更行之有效。于是,我们不得不把眼光投向宪政。
宪政是西方现代化过程的产物,但绝非是西方的专利。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结晶,是人类政治智慧的具体落实,也是人类政治实践的理性总结。它如同市场经济一样,虽然并非万能但却十分必要而有效,虽然形式多样但却精义相通。在现代社会,没有市场经济则无由实现效率,同样,没有宪政政治则无以达致善政。一般说来,要达致善政虽然涉及的要素和机制很多,但其中一些要素和机制尤其不可或缺。例如,分权制衡、多党监督、司法独立、表达自由、自愿结社以及普遍选举等,就是必要机制。所有这些都是现代民主的应有之义,是现代法治的必备之制,是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当然,中国不必完全模仿西方的宪政模式,应根据自己的情境而因地制宜。在西方各国,宪政的模式也多种多样,不尽一致。事实上,现代宪政的一些精神和机制已经在我们的宪法中有所体现,关键在于如何具体落实。在现代社会,倘若我们拒绝这些政治文明的成果,权力腐败的势头就无法遏制,司法公正的理想就难以实现,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就可能落空。我们必须承认,传统文化和道德价值在政治体系中显得过于空泛,缺乏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实行宪政,我们无法走出一治一乱的历史周期,无法脱一放一收的现实怪圈。
由是观之,对于现代社会的治理,我们不应笼统对待,而应针对不同的领域加以区别。大体言之,在经济系统和政治体系中应采取制度化的方略,行之以理性,律之以规则,约之以程序,验之以效果。在这两个领域之外的生活世界,则应采用文化整合的进路,育之以德,服之以理,动之以情,达之以性。这样,上述“三个世界”中便有不同的旨向和追求,在它们的“大门”上似可贴上三幅不同的对联:
经济系统: 上联:“精打细算,时间即金钱”,
下联:“开源节流,效率乃生命”。
横批:“公平竞争”。
政治体系: 上联:“以法限权以权制权以民督权”,
下联:“用政为民用法护民用理服民”。
横批:“天下为公”。
生活世界: 上联:“仁义礼智信”,
下联:“温良恭俭让”,
横批:“和谐万岁”。
这“三个世界”的划分,很大程度是出于理论分析的需要。它们虽然有相对独立的边界,但在现实中往往互相关联,界限不清。经济系统和政治体系是体制化和结构化的领域,由此区别于非体制化和非结构化的生活世界。这两个领域具有追求效率的旨向和理性主义的气质,其区别在于经济系统以货币为媒介,而政治体系以权力为媒介。
生活世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自由王国”,那里没有交易谈判、合同签订、营销战略以及破产清算;没有领导训话,政绩报告,剪彩仪式以及思想汇报,有的是日常起居,洒扫应对,朋友举杯,闲庭信步。这个“自由王国”用不着市场规则和博弈技巧,也用不着分权制衡和正当程序,人们的交往规则源于生活,来自实践,心领神会,心照不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得人一牛,还人一马”,“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本来,生活世界是经济系统和政治体系的根基,但自现代以来,这两个领域开始凌驾于社会之上。在当代中国,市场与政府被泛化,货币与权力被神化,致使生活世界到处散发着铜臭味和和弥漫着衙门气,生活世界已经被“权力先生”和“金钱小姐”所宰制,“德先生”和“赛小姐”变相失业,“文化先生”和“意义小姐”四处流浪,由此生活世界不再能够提供意义,不再能够生成正当的规则,不再能够培育健康的人格。于是,人们“八小时之外”仍“一脸阶级斗争”,“七仙女下凡”竟“一心要傍大款”。同学聚会,变成了梁山泊排座次;花前月下,变成了WTO攻坚战。
上述“三个世界”的界分和关系重构,旨在将经济系统和政治体系从生活世界驱赶出来,从而实现生活世界高度的自主和自治。但这并非意味着这两个领域不再发挥整合社会的功能,而是意味着它们对社会的整合应以生活世界的需要为限。这也不意味着它们彻底与生活世界脱钩,而强调它们应植根于生活世界。当市场植根于生活世界,金钱拜物教就会消除;当政府植根于生活世界,权力拜物教就会解体;当“经济人”植根于生活世界,他们有可能成为文质彬彬的儒商;当“政治人”植根于生活世界,他们也许会成为温文尔雅的“儒官”。
七
日观之,中国传统文化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我们复兴传统文化是否意味着不分青红皂白,全盘接收?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我们不应让美好的理想为丑恶的现实全面负责,不应让高尚的理论为拙劣的实践全部担罪,不应让正常的理念为扭曲的制度全然受过。用理解历史的心情来思考,传统文化自有其合理性,但以现代的眼光来观察,其中许多内容确有其局限性。传统的“三纲”和“四德”便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我们决不赞成恢复这些原则。然而,传统文化中还有诸多超越时空的理念和精神,“和谐”、“中庸”的观念;“五常”、“七情”的概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以及“天下太平”、“世界大同”的人类理想,不仅可适用于今天,而且适用于未来。
在这两极之间,还有一些文化需要“升级”。我们反对简单的“古已有之”论。这种论调背后隐含的是一种自卑心态,把自己置于“被告”的地位,进行“你有我也有,因此不落后”的弱势抗辩。毋庸讳言,儒家的“民本”不同于现代的民主,法家的“法治”也不同于现代的法治,墨子的“兼爱”不同于现代的博爱,庄子的“逍遥游”不同于现代的自由观,老子的“无为而治”不同于现代的自由放任,“道并行而不相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也不同于现代的社会多元。然而,上述理念并非没有现代价值,只要我们将这些理念加以“升级”,做出符合现代精神的解释,就会赋予它们以新的意蕴。对传统文化的再解释并使之获得新的生命力,是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换”的重要途径。
要知道,古希腊的民主也不同于现代民主,古罗马的法治也不同于现代法治。基督教原罪的平等不同于现代的平等,行会的自治不同于现代社团的自治,自由城市中市民的自由不同于现代公民的自由,商人社团的商人法也不同于现代的商事法。仅以罗马法而言,它就经历了不断升级的过程:查士丁尼的罗马法不同于古典罗马法,中世纪大学中讲授的罗马法不同于查士丁尼的罗马法,欧陆法典编纂时期的罗马法也不同于中世纪大学中的罗马法!正是通过这种逐渐的升级过程,古老的罗马法它才不断实现了转换,从而能够适应变化的情境,能够在现代社会中存活下来并发挥积极的作用。诚然,西方的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传统的超越,但这种超越并没背离传统,而恰恰是在复兴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实现的!文艺复兴不就是对古希腊、古罗马传统文化的复兴吗?宗教改革不就是在基督教传统内进行的改革吗?启蒙运动表面是与传统决裂,但是其自然法的观念、契约论的理论以及人本主义的精神,不都是对西方传统文化的继承、升级和升华吗?
这充分表明,现代化并非与传统截然对立,成功的现代化一定不会全然脱离传统的基础。如果说西方的现代化在继承和发扬自己传统的基础上获得了成功,那么,我们背离自己传统的现代化努力能够获得成功吗?我们必须明确意识到,“传统”与“现代”的划分也是相对的,主要是出于便利分析的考量。历史原本是一张“无缝之网”,许多传统的文化比现代还现代,而许多现代的文化比传统还传统。例如庄子的思想不就很“后现代”吗?而“自发秩序”的观念不就很“前传统”吗?幻想超越传统而实现现代腾飞,无异于幻想超越地球引力而腾空,必然在现实中跌得粉身碎骨。世界上大量西化失败的教训一再昭示,现代化并不等于西方化,盲目模仿西方文化轻则是邯郸学步,重则是东施效颦,最后只会落得“四不像”的下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坚决反对那些在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还不具备时,“倡导普遍的禁欲主义和粗陋的平均主义”;痛斥德国“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不顾现实条件,“用诅咒异端邪说的传统办法诅咒自由主义,诅咒代议制国家,诅咒资产阶级的竞争、资产阶级的出版自由、资产阶级的法、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
人们还记得,殷革夏命,周革殷命,但结果却是“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可见“革命”仅仅是改朝换代,并不意味着文化的断裂。刘汉推翻了赢秦,但结果却是汉承秦制。鉴于秦王朝蔑视传统、扼杀文化的教训,汉初即恢复黄老之学,汉武帝时开始弘扬儒学,并将儒家思想定于一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入主中原的外族,没有不奉行中国文化的。正是利用汉族的文化,他们的统治才能延续百年。在西方,当罗马人战胜了希腊,他们继承了希腊文化;当日耳曼人征服了罗马帝国,他们继承了拉丁文化,成为基督教的信徒。与欧陆国家相比,英国对待传统文化尤其保守,并在传统的基础上率先实现了现代化。这一切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我们是否应重新反思现代化过程的种种教训?是否应重新调整当代的文化方向,坚持中华文化的主体性,维护汉语文明的话语权?换言之,我们是否应在吸收、借镜、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构建现代文化,发展现代文明?
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往往同关于中西文化孰优孰劣的争论密切关联。此种争论由来已久。西化派与国粹派势不两立,革命派与保皇派形同冰炭,改革派与保守派吵得不可开交,新左派与老右派争得面红耳赤。时至今日,这种争论仍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细而思之,国粹派的抱残守缺固不可取,保皇派的复古倒退更成问题。然而,西化派的动机虽无可非议,但其方法和结论却失之偏颇。西方人笔下的历史,往往是“成功者的传记”,他们从历史的材料中寻找成功的蛛丝马迹,从传统的文化中提取胜利的“基因”,从成功的结果中反推出成功的“证据”。于是,西方的历史变得越发光彩夺目,西方的文化变得愈益灿烂辉煌。不幸的是,成群结队的国人竟盲目地跟在西方人的屁股后,充当西方文化的拉拉队,并心甘情愿作为老辈传教士的接班“粉丝”。他们往往用现代的西方文化来比较中国的传统文化,用西方文化中的亮点来比较中国文化中的暗点,结果自然是发现西方文化一片光明,中国文化一塌糊涂。于是,维纳斯的断臂、威廉的红脸、查理的秃头、亨利四世的假牙、路易十四的夜壶以及罗斯福麻木脚趾上的指甲,都闪闪发光,具有了现实主义的审美价值。
严格说来,西方文化有不同的时段和要素,中国的文化也有不同的时段和要素,很难进行整体的比较。因此,“动的文化”与“静的文化”之分,“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之别,以及“小人文化”与“君子文化”之判,都失之简单、笼统。但是,如果我们一定要进行比较,大体可把两个传统的相同时段进行比较。由此我们会发现彼此各有短长。平心而论,两种文化确实存有差异,然而过分强调“遗传基因”的差异,彰显各自“天生血统”的独特性,则会导致中国文化无望的悲观论。这种逻辑十分简单:她因为不同于西方文化,因而在近代遭致失败,而维持一种失败文化自然死路一条。如果我们透过表象深入观察就会发现,传统中西文化并非截然对立和大相径庭,而是存有诸多相似之处和相通之意。
在传统的西方和中国,自国家产生后,在社会结构上都是特权等级制,在社会关系上都是特权身份制,在价值取向上都是注重克己与内求,反对放纵和外逐。在传统社会,从功能上,儒家主张教化的德治与西方基督教注重信仰的神治,具有异曲同工之趣;中国的“天道”、“天理”观念与西方的“自然法”观念发挥着类似的效能;中国的“天人之约”与西方的“神人之约”都是契约精神的原初体现;中国的“礼”与西方的“法”名虽不同但部分内容的功能却相似;西方中世纪有各种自治组织,如教会、行会、城市公社、庄园以及商人团体等,同样,中国传统的自治组织也名目繁多,社仓、义庄、保甲、团练、私学、书院等便是其中的典型;西方有油画,中国有国画;西方有交响乐,中国有管弦乐;西方有西餐,中国有中餐。它们的名称或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往往义理相通,功效相似。
以现代的眼光来打量,中西传统文化都有污点,古罗马皇帝尼禄的骄奢淫逸绝不下于殷纣,中世纪宗教裁判所对异端的镇压足使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相形见绌,庄园中的农奴比中国的农民更不自由,领主对农奴的初夜权比女人裹脚更不人道,日耳曼人的神明裁判并不比中国古代的神判更多理性,天主教的禁止离婚主义比中国的“七出”和“三不去”更不符合自由精神,路易十四的荒淫残暴与隋炀帝不相上下,西欧封建的等级制与西周的世卿世禄制度颇相类似。除此之外,现代两次世界大战的始作俑者都是西方国家,而法西斯暴政竟发生在20世纪的民主时代,仅仅这两大悲剧就足以使“西方文化优越论”的大王及喽啰们感到无地自容。
凡此种种都表明,中西文化并无高下之分,更无优劣之别。科学、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之类的观念或因素或许在古代曾经出现过,但作为正式的原则或成形的制度,它们都是现代的产物。“现代性”首先“侵入”了西方,西方由此一跃而在世界上占据了绝对优势。现代化并非理性追求的产物,而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带有相当大的偶然性。西方现代的民主与法治也并非其传统文化的必然产物,同样带有或然性。大量事实表明,许多现代的原则与制度并非是西方的专利,而是反映了现代社会的普遍需求。我们只要勇于探索和努力实践,就会使他们在我们的土地上生根、开花、结果。
八
现代化的狂飙摧枯拉朽,横扫世界。一顶顶王冠落地,一个个部落消失,一片片森林倒下,一座座都市兴起。现代化的冲击惊魂未定,全球化的风暴业已袭来。天下大势和世界大局发生了巨变,对此不可不察。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无论我们是否喜欢,世界都着魔般走向一体化。东京打喷嚏,纽约感冒;夏威夷蝴蝶的翼动,新奥尔良便可能掀起飓风,遂导致世界石油涨价,国际经济动荡。香港一家银行出错,巴黎金融市场就会振荡;巴西一宗大型交易违约,伦敦的股市就可能狂跌。全球化为人类提供了新的机遇,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人类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同时也变得更加脆弱。世界大战、经济危机、政治动荡、人口爆炸、能源枯竭,生态恶化,凡此种种都困扰着人类。全球化不仅导致了经济危机的全球化,还导致了环境污染的全球化、传染病的全球化、能源危机的全球化、核威胁的全球化、恐怖主义的全球化以及黄、赌、毒的全球化。这预示未来更不确定,更不稳定,也许更不安定。无论如何,现代化的“魔瓶”既然打开,脱逃之魔无法收回;全球化的“红舞鞋”已经套牢,人类无法脱下。
我们必须面对这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历史上,人们错失许多机缘,或者出自错误的判断,或者出于执拗的自恃,或者出于对本国的时空方位认识不清。当游牧时代的印第安人遭遇白种人时,他们对于西方的工业文明一无所知,不知道随后进行的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死亡游戏。当满清的“卫道士”死守祖宗之法时,他们不知道西方发生的现代改革,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灭顶之灾。当美国的电子武器瞄准巴格达时,纯朴的穆斯林仍然相信血肉之躯的圣战,不知道自己的敢死队竟不堪一击。
全球化是西方作庄的游戏,全球化正在变成西方化,庄家正在把英语变成国际语言,把西装变成世界服装,把可乐变成人类饮料,把麦当劳变成全球食品,把基督教变成地球宗教,把华盛顿变成联合国的首都,把美国总统变成宇宙大帝!
伴随全球化的进程,冲突越来越多,种族冲突、民族冲突、利益冲突、文明冲突以及意识形态冲突等,五花八门。对于爱好和平的民族来说,这些冲突理应通过和平方式来解决,理性的谈判,平等的对话,自由的讨论,良性的沟通,善意的和解,都是优先选项。在一个多元的世界,多极的文化和多样的文明本可互相理解,彼此宽容,取长补短,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然而对于西方的某些经济强权、政治霸主和文化帝国主义者来说,他们已经习惯于在人类世界中独占鳌头,独领风骚,独霸天下,独断专行。他们以为世界只能有一个上帝,天堂只属于基督徒,“魔戒”只能为白种人拥有。照此逻辑,他们自然不能容忍一个异类文明——中华文明——的崛起。
在冷战结束后,西方把意识形态的对抗转变为文明的竞争。霸主在没有对手之时感到孤独,当看到中国的崛起便忧心忡忡,遂以丰富的想象力把中国妖魔化为假想敌,并贴上“黄祸”和“中国威胁”的标签。发动战争的理由已经找到,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可绅士风般地投下挑战的白手套。实际上,西方所操控的全球化对中国的挑战多于机遇,打压多于支持,强迫多于协商,威胁多于合作。近代以来,这种威胁从来没有停止过,今天的威胁不过是过去威胁的继续。如果说有什么变化,那就威胁者变得更精明了:加害人摆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为此,我们必须忧患意识长存,心里长存“生于安乐死于忧患”,口中常念“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当代世界的竞争主要是科技创造力的竞争,自主创新已经成为影响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当手持木棍和石器的初民面对铁器和弓箭,其胜败的结果不言自明;当手持大刀长矛的义和团面对西人的洋枪洋炮,其悲剧不可避免;当伊拉克的火枪火炮面对美国的电子武器和信息战,其覆灭的灾难早已注定。
如果这一切并非危言耸听,那么我们就需认真对待了。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已经开始强调自主创新的战略重要性。然而,自主创新需要经济条件、制度支持和文化环境。衣不遮体和食不果腹难以自主创新,知识老化和信息封闭难以自主创新,人心浮躁和急功近利难以自主创新,官僚欺压学者和“劣币驱逐良币”难以自主创新,思想僵化和精神萎靡难以自主创新,缺乏人文精神和自由意志难以自主创新。因此,我们必须摒弃一切妨碍自主创新的僵化教义和现行体制,营造一种新的创新环境。否则,落后就要挨打,缺乏创造力就要灭亡。
我们不要以为文化之旅只是学者的精神会餐,不要以为文化之论只是方士的屠龙之术,不要说怀念传统文化是一缕美丽的思乡病,不要说复兴传统文化是一支浪漫的幻想曲。文化是社会的“软件”,没有它“硬件”将无法运行;文化是制度的环境,没有它制度将形同虚设;文化是人类的精神的家园,没有它我们将无家可归;文化是意义的资源,没有它我们将变成孤魂野鬼,行尸走肉!
中国文化是我们的精神长城,华夏文明是我们的血脉黄河,中华民族是我们的灵魂泰山。中华民族要在未来的文明冲突中能够得以延续,必须万众一心,卧薪尝胆,励精图治,不断增强文明的实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恢复中国文化。没有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就不会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当此之际,我们无论出于个人的私利还是意识形态的偏见,拒绝这种选择,浪费这个良机,都可能使中国再次面临危机,甚至再度陷入劫难。那样,我们就是中华民族的历史罪人。
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此其时也!
华夏文明的伟大复兴,此其时也!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此其时也!
全世界华人联合起来!
盘古挥兮分浊清,
女娲炼兮补颓倾;
夸父追兮烈焰腾,
嫦娥奔兮皓月明。
昆仑起兮跃太空,
黄河吼兮卷长风;
长城舞兮贯西东,
泰山挺兮傲苍穹。
荆玉识兮阴山晴,
河图出兮乱世平;
凤鸟至兮死复生,
神龙归兮再显灵!
高鸿钧 乙酉年重阳于清华园
*鲁楠、支振锋和马剑银参与了初稿讨论,他们的建议使本文增色不少,在此特致谢忱
明天就开始新学期了,如同以往,在教新的班级前,仍是不免些许紧张。
这一轮的教学,打算采用同事的一些方法来调动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和增强他们的参与性,初步的计划是把同学分成几个小组,然后指定一些特定的题目要求他们课后准备,课上采用演讲、表演、辩论等等方式向其他同学展示。这个也可以和外国法制史联动起来。反正我是抱有很大期望的,希望操作起来也顺利吧:)
要不要过圣诞?
冬至大如年
上万了!
不知不觉,博客的访问量已经上万了!而且是在我半年没有更新的情况下。
嗯,兹决定,把这个博客的范围扩大一些,以后也不限于只写教学方面的问题了,但凡与中国文化以及中国法律相关的问题,只要有什么想法,就在这里贴啦。
感谢大家的支持,明年——对,明年,今年年底忙死了!——改头换面,重新开张!
教学随笔21
先说说余秋雨吧,对于此人,我其实并无恶意。他的《文化苦旅》是97年看的,当时就觉得很过瘾,看这样的历史文化散文,没有学究式的说教,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98年看了他的《山居笔记》,当时还是在正规书店买的盗版,正版在几个月后才见到,这也可见他在当时的影响力。进入21世纪,余大学者的名头是越来越响亮,频频在各种媒体亮相。同时招来的是置疑他的声音。就我知道的而言,先是余杰出来对他在文革中的表现提出疑问,认为他是当时上海革委会的笔杆子“石一歌”的成员,有助纣为虐之嫌,要求他出来对这段往事进行忏悔。这场二余的笔仗打了很长时间,似乎余秋雨在其新著《借我一生》中有记叙(我没有看过这本书),南方周末上也有对当事人的访谈。真相如何,结果如何,已经超出我关心的范围。后来又有上海的金文明(但愿我没有记错他的名字)出来,写了本书,给余秋雨挑错,好像在他的各本书里挑了几百处错。这本书我在书店简单翻了一下,大概就是对一些引用诗词的错误、人物的错误等等一一列举。后来就听说余秋雨进行了反唇相讥,没有认错。我对他的这种态度是很不满意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和法制史有关的,在古代,“致仕”是指官员退休,一般在七十岁。但余大学者却望文生义地说这是出来做官,并为自己的理解进行了辩护。作为专有名词,这样的辩解是苍白的。前天的比赛点评中,余秋雨若有所指的说人是不能什么都知道的,否则就成了怪物。确实如此,本来如此。但,他为什么就不能虚心些呢?为什么就不能对全国观众认个错呢?
商务1959年一版,1997年四印的梅因爵士的《古代法》书前由译者李祖荫作的“小引”中对梅因的关于刑法民法的比例与国家进步与否的论断这样说:“日本有的资产阶级法学家更据此对我国大肆污蔑,说中国古代只有刑法没有民法,是一个半开化的、文化低落的国家。就在我国,也有一些资产阶级法学家像鹦鹉学舌一样,把自己的祖先辱骂一顿。”抛开1959年写作时强调的意识形态,恐怕我们现在很多的“无产阶级法学家”们在做着同样的数典忘祖的事情。比如有人就认为唐代的律令格式都是刑法。深信西方学者,深信日本学者,对我们自己实际存在的东西却可以视而不见。恐怕,他们比“资产阶级法学家”干得还要让亲者痛而仇者快。
教学随笔20
先更正一个错误,下面那篇随笔,讲到官民比例的时候搞错了一个地方,现在的官民比例据说是27比1,当然,应该是27个老百姓供养一个吃皇粮的,如果像我下面写的那样倒过来,就不可思议了。隋文帝在废除郡一级设置时,就说当时天下是“十羊九牧”,估计这也是夸张了的说法,今天的官民比,比之当年要高不少。
魏晋南北朝部分,用了三节课就讲完了,速度比我预想的要快。关于北齐和北周的法律制度,谁对隋唐影响更大,我觉得恐怕还是北周。就常常说的北齐创设的“重罪十条”来讲,《隋书·刑法志》说“不立十恶之目,而重恶逆、不到、大不敬、不孝、不义、内乱之罪”,只是说北周没有做一个在《名例》中的规定而已,就像《大业律》没有规定十恶名目,但其中八项依然存在于律文之中。况且北周大律比北齐律早制定一年,北齐既是胡化,制定如此合于伦理的规定,其可能性大大小于坚定汉化的北周。《唐律疏议》中说其实已经非常明白:“周齐虽具十条之名,而无十恶之目”,并没有说这就是北齐的首创。因此,想当然的去下定论是不妥的。
最近青年歌手大奖赛上,余秋雨大学者把仁者乐(yao,四声)山念成了le,引来一片指责,当然,余大学者犯这样的错误不是一次两次了。这本来也很正常,大家都不是圣贤嘛,对字的古音不甚了解也没什么。但是,从以前的表现看,余大学者却偏偏想表现自己知识的渊博,偏偏想做圣贤。我看过这次比赛里余大学者的点评,真是要把相关不相关的东西全部讲一遍,非如此不能表现自己的水平,每次点评都要耗去少说三分钟。同样是综合知识评委的徐沛东,就事论事,寥寥几句,点评完就完,每次不超过一分钟。难怪大家对余大学者毫不宽容,是啊,我听着他喋喋不休,也烦。
教学随笔19
汉代的地方政治制度是钱穆先生颇为赞赏的。之所以好,在于层级清楚且简单。郡县二级,王国于郡同级,而侯国与县同级。西汉有大约100个郡级行政机构,1300多个县级行政机构,每个郡大约统治十二三个县。大概也就是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一个地级市的范围。我手头一份1991年的数字说我国现在有地级行政区 338个,县级2183个。从数量上来说,考虑到地域和人口等因素,和汉代应该说差别不大。地级多些,县级又相对少些。可是我们现在有多少级行政机构?中央一级,省一级、地级市一级、县一级。本来按照宪法的规定,是没有所谓的地级市的,结果不知道怎么就生出了这么个级别。官僚机构庞大,多次精简都很快反弹,这便是我们的现状。现在的官民比例也是有史以来最高的,大约是27个官1个民,而历史上曾经有过900:1的时候。即使是官僚机构的级别比现在还复杂的清朝也没有如此的比例。再联想到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那长长的队伍,恐怕不能仅仅说老百姓挤破头皮想当公务员,我们的制度是否有问题?
另外一个最近关注的事件是网上贴出了网友设计的中式学位服。帽子大概还是现在西式的样子,但是服装变成了汉服。越来越多的人再倡导传统的服饰和礼仪,这是令人欣慰的,尽管不少人还是不理解。过多的评论我也不说了,前面也讲过不少。链接里增加了“天汉网”,有兴趣可以好好看看。
教学随笔18
教学随笔17
教学随笔16
教学随笔15
教学随笔14
教学随笔13
教学随笔12
我们的信仰,或者说精神寄托是什么?曾经的漫长岁月中,儒家描述的礼乐兴盛,小康大同,天下为公是士人的追求,也是百姓的向往;礼崩乐坏,战乱频仍中,我们又从西方请来了共产主义,这一与小康大同仿佛的理想在几十年的时间中完全支配着国人;及至改革开放,经济挂帅,利益当先,曾经的那些理想都被抛弃而不在顾及了。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强盛,是近代以来积贫积弱的中国孜孜以求的,当这一目标在一天一天接近时,我们却发现,精神上是无可名状的虚无。儒家理想既已被打到,英特纳雄耐尔同样也缥缈难寻,西方人的上帝我们也不去崇拜。没有了理想,没有了道德的束缚,法治也遥遥无期,于是乎曾被压制的我们心中的种种欲望如同阿拉伯神话中瓶中的那个魔鬼挣脱了桎梏,肆无忌惮地享受着世间的一切。
关于容隐制度,确有在我们的刑法及诉讼法中恢复的必要。它的从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消失,乃是几十年来国家主义无限膨胀的结果,为了国家的利益集体的利益,我们私人的情感变得无足轻重,变得可以被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肆意践踏。家治而后天下平,正是这个道理。